恭城****改革局关于
**县嘉会镇泗安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复文号:恭发改行审字〔2026〕8号
****:
报来《关于审批**县嘉会镇泗安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政报〔2026〕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县嘉会镇泗安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嘉会镇泗安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
(一)****小学路面拓宽硬化长3800米,宽2米;
(二)泗安村内部道路硬化长2000米,宽2.5米;
(三)**面至小**生产道硬化长600米,宽3.5米;
(四)猫鱼碗至鹧鸪山脚生产道路硬化长400米,宽3米;
(五)余家榨山背至辗米厂三面光水渠建设长2000米,高0.9米,宽1米;
(六)**街至钻塘坝三面光水渠建设长3000米,高0.9米,宽1米;
(七)正隆榨至怡隆榨三面光水渠建设长1500米,高0.9米,宽1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提出的建设方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72.27万元,其中**工程费5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7.76%;工程建设其他费50.2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6%;预备费32.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6%。资金来源为申请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5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2.27万元。本项目拟发放劳务报酬272.30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5.01%。
八、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采用“****政府+县****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社+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建设,计划吸纳务工人数236人,发放总计272.3万元的劳务报酬。
九、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本项目不进行招标,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十、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嘉会镇泗安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恭城****改革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嘉会镇泗安村产业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项目 | 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2.95 | √ | |||||||
| 设计 | 14.76 | √ | |||||||
| 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 | 590 | √ | |||||||
| 监理工程 | 15.16 | √ | |||||||
| 主要设备 | |||||||||
| 其他 | 49.40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主要设备等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作出,《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以工代赈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业主自主决定内容为自主决定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请业主单位依据以上核准事项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3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