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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基地(第一标段)联合测绘服务 | ||
| 编制规划验收测绘报告等材料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开展联合测绘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规划面积、高程、高度、排水管线)、不动产测绘、人防工程竣工测量、地形图数据入库1:500等,具体委托事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335,000,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中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本******局办理不动产实测项目工作资质单位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 | ||
| 从签订合同并符合联合测绘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甲方对测绘成果核对、验收时间)交付项目成果。 | ||
| ¥25,406.73元 至 ¥20,325.38元 | ||
| 1、联合测绘服务收费基准价参考《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字[2009]17号)计算,约50813.46元。最高报价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的50%,即25406.73元,最低报价不得少于收费基准价的40%,即20325.38元。 2、中选价即包干合同价,含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 ||
| 否 | ||
| 否 | ||
| 2026-05-21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