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基地建设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受【****】委托,就****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进行项目异常终止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基地建设项目 相关标段编号: ****001 二、招标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05日21时46分 异常终止时间: 2026年05月19日12时00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社部门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逾期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同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实质性要求,严重影响其项目履约能力,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实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社部门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逾期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同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实质性要求,严重影响其项目履约能力,不满足投标资格条件,实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重新招标。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 联 系 人: 高学 电 话: 173****984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八一镇幸福小区C3-8-2-904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58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