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康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与产业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部分描述不准确,现做如下澄清:标书代写
一、原:“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2、其他设计人员:(1)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
招标文件的本意是:“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2、其他设计人员:(1)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此项满分1.0分)。”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次澄清文件的发布,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此举不影响招标文件内容。请各投标方仔细阅读并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投标的依据。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将保持原定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