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万吨聚酯树脂、5万吨低VOCS含量的环境**型涂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关于印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21〕15号)的要求,现将****年产2.5万吨聚酯树脂、5万吨低VOCS含量的环境**型涂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聚酯树脂、5万吨低VOCS含量的环境**型涂料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28483.82平方米(42.73亩),**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140平方米,1座乙类仓库,建筑面积558平方米,1座原辅料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公司拟购置投料釜、研机、落地式分散机、半自动灌装机、升降机、调漆釜、高位冷凝器等设备186套(台)。建设5条聚酯树脂及低VOCS含量的环境**型涂料生产线,建成后年产2.5万吨聚酯树脂、5万吨低VOCs含量的环境**型涂料。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了解及反馈意见方式
1、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看法。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3、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人:付雷 联系电话:158****6669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3****5706
邮箱:****@163.com 邮箱:****@qq.com
******公司
2026年5月19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