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同意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进行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
三、环评批复:****环境局**分局兰榆环审〔2023〕11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建筑垃圾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期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设施处理,场地内不设食宿。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低速禁鸣等。
4.固体废弃物:土石方无弃土产生,做到土石方工程内部平衡,建筑垃圾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木料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不能利用的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在注塑机、吹塑、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汇合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产冷却过程,1个2m3的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
3.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喻建均
联系电话:139****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