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信息中心)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林磊、叶进阳、林骁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159****2900 |
采购包1:
| ****(联合体成员:****事务所有限公司) | **市**区**东路319号C幢3C室 | 5,355,000.00元 | 99.80 |
采购包1(**市社保基金财务经办服务工作(二次)):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事务所有限公司)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市社保基金财务经办服务工作 | **市社保基金财务经办服务工作(二次) | **市社保基金财务经办服务工作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服务标准 | 5,355,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四林 |
| 评审专家: | 张巧超 、 郑文彬 、 程彬彬 、 朱仕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②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③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④收款人全称:********公司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税保支行,开户名:********公司,账号:351********100000643)。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社保基金财务经办服务工作(二次):4.859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信息中心)
地址:****门市**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92-****70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号(********公司,**市**区**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层1101-1103室)
联系方式:159****29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磊、叶进阳、林骁
电话:159****2900
****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