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推进**市**区 “无废城市” 建设,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管理,降低财政处置成本,现拟采购**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处置服务,具体服务说明如下: 1.服务内容 提供飞灰规范化收集、运输、**化处置、产物达标利用、全过程环保达标等一体化服务,确保飞灰全程不填埋、不违规转移,实现无害化、**化处置。 2.处置规模 按**区生活垃圾焚烧量测算,年处置飞灰约1.08 万吨(干飞灰,约占垃圾处置量 3%),以实际转运处置量据实结算。 3.服务要求 3.1处置工艺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采用成熟稳定的**化技术,确保处置过程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3.2严格遵守**飞灰不出市要求,全部在**本地完成处置,严禁外运出**市行政区域。 建立完整转运、处置台账,****环境局、城管局等部门全过程监管,保证飞灰转运、处置、产物利用全流程可追溯。 3.3**化产物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具备稳定消纳渠道,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4.服务期限 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项目正式投运、飞灰开始转运处置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根据处置效果、市场价格及政策要求另行确定**方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43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年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30000 吨,系**区境内唯一具备飞灰**化利用合法资质的市场主体。 2.该公司拥有飞灰**化全链条处置能力,其自研飞灰**化利用专利技术经国家工信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可全面保障飞灰处置全流程合规、稳定、安全运行。 3.依据生态环境部门就地就近处置原则,****管理局、****环境局《关于重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管理要求的通知》(**管发〔2022〕54 号)文件规定,生活垃圾****运输处置。****为我区唯一具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化利用处置资质及能力的企业。为规范飞灰处置流程,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杜绝环保安全事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提供处置服务。
名称:****
地址:****开发区金江公路东、朝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94MAE21PP23Y
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6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季新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路19号
联系电话:138****2309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区朝霞路88号
联系电话:0513-****808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电话:13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