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清溪**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 | **省**市**县泳溪乡大柳溪、泳溪 | **** | **碧****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水安全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以及水利配套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及修复护岸3900米,堤脚加固1285米,巡查道路提升2510米。**灌溉堰坝1座,堰坝生态化改造21座,河道清淤900米。**护栏2150米,巡查休息点14处,以及雨情监测系统15套、水质检测2套等。项目估算投资4914.66万元。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水污染控制:施工泥浆废水经沉砂池、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围堰基坑水、河道清淤砂石临时堆场渗水、雨水径流水经沉砂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村庄公厕收集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厌氧+人工湿地)处理,不外排入地表水体。禁止将污水、垃圾及施工废弃物等污染物排入水体,建筑物施工需做好围堰的防渗水,避免围堰受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大柳溪、泳溪水质;围堰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避免在丰水期施工,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如遇突发施工事故,可能对大柳溪、泳溪水体造成污染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拦截污染水体,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采取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设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工程范围内的防汛任务。 2、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围屏,将施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加强施工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及施工机械定点定位存放;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区加盖防尘网;临时堆场需进行遮盖;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机械的废气排放量;合理布置施工营地产污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施工期提前告知周边公众,妥善处理施工期的环保投诉或纠纷,定期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3、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分散布置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施工告知周边居民,并公告施工期限;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时间,合理使用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同时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工作。 4、固废污染控制;开挖的土石方及清淤砂砾用于工程回填,本工程无余土产生;施工过程会产生砂石、水泥、钢筋、施工材料的废包装等各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到当地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回收点综合利用;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设置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废水隔油过程产生的废油须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5、生态环境:每年4~6月是大部分水生生物的生殖产卵高峰期,在此期间应避免高强度水域作业;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尽量避免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做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加强施工人员教育,提高对野生动植物尤其是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严格岸边沿线植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落实对生态保护红线结构、功能、环境三方面保护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防汛应急计划,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机械及时撤离;加强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制定施工期溢油事故风险事故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9793 传真:0576-****1184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