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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县场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改造(思延镇、飞仙关镇、双石镇标段及大川镇、**镇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县智慧城市更新及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县场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提升改造(思延镇、飞仙关镇、双石镇标段及大川镇、**镇标段)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最后形成《**市雨****街道高宝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资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电话:潘文滔 151****7912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