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审批—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

审批
广西-崇左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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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开采审批—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
矿产**开采审批—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
2015-03-31 16:13

一、事项名称: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第三条;《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三、审批条件

(一)参加国土**部门组织的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竞买取得采矿权(国土**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二)直接向国家申请采矿权(国土**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四、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化格式

需纸质材料

1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PDF格式

2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3份)

PDF格式

3

矿山所在地市、******局的调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4

划定**范围批准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5

矿山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和矿山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6

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7

矿山开采设计或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8

****管理部门对矿山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设计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9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10

开采钨、黄金、矿泉水、地热、煤、稀土等特殊矿种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3份,(1)开采钨、锡、锑、稀土须有国土**部公告的采矿资格;(2)开采黄金须有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3)开采矿泉水、地热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4****煤矿需提交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批复等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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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或视为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管理部门的备案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12

矿山土地复垦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批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PDF格式

13

电子报盘(1份)

说明:申请人提交一式3套申请材料,******局留2套原件存档,******局1套。

五、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业务会会审 审批中心审核 审批中心批准

六、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依据: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六条)

2、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自治区本级承诺办结时间26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桂价费[1993]104号文附件三;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九条

2、收费标准:

采矿登记费: 200元/次。

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平方公里

八、查询方式:

1、窗口电话:(0771)****092

2、****服务中心114办证查询热线查询

九、投诉电话:(0771)****088、****09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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