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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在安乐庄二边2段保护范围内进行中联云港**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67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673号
《****文物局关于在安乐庄二边长城2段保护区划内实施中联云港**15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晋文物〔2026〕4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完善考古勘探报告,进一步明确长城遗址边界、基础埋深,明确拟建塔基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距离,核查穿越处安乐庄二边长城的保存状况和地下遗存情况,确保无其他遗址遗迹。
(二)优化设计方案,工程选线应尽可能绕避镇河堡建设控制地带;调整G21、G22 杆塔位置,增大G22杆塔与长城遗址间距离,优化杆塔形制,尽可能缩小杆塔体量,减缓拟建项目对长城景观风貌影响。
(三)细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监管,补充施工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施工场地布置,不得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堆积施工材料、倾倒施工垃圾,结合施工设置必要的保护标志和警示标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做好周边景观风貌恢复工作。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该项目涉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人民政府批准。
四、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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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