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编号:****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2026****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管理服务/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征集公告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签订正式合同时约定。”
变更后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签订正式合同时约定。”
2、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评价部分拟任项目团队配置:“1、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1分。征集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具备房屋维修或建设类监理工作经验计1分。无相关证书或经验本项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评价部分拟任项目团队配置:“1、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计1分。征集公告发布时间前36个月具备房屋维修或建设类监理工作经验计1分。无相关证书或经验本项不计分。”
3、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项目管理服务(包1)
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附件 2 规定计算基准管理费。供应商以优惠率进行报价,项目管理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项目管理费 = 基准管理费 ×(1优惠率)
供应商投标优惠率须不低于20%(含20%),即优惠率≥20% 为有效报价;优惠率<20% 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本项打分及后续评审。
评标采用低价优先法确定评标基准价:在所有有效报价中,优惠率最高者对应的项目管理费为评标基准价。该基准价对应的报价得分为满分 20 分。
报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仅有效报价参与计分,无效报价得0分):
响应报价得分=(供应商报价对应的优惠率÷评标基准价的优惠率)×20
注: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有效参选报价的平均价的 20% 含本数以上时,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参选。
变更后内容:
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严格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附件 2 相关规定,计算项目管理基准管理费。供应商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项目管理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项目管理费 = 基准管理费 ×(1优惠率)
供应商投标优惠率无强制最低限制,所有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优惠率报价,均视为有效报价,可参与本项打分及后续评审工作;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打分及后续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优先法确定评标基准价: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取优惠率最高者对应的项目管理费作为评标基准价,该基准价对应的报价得分为满分 20 分。
报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仅有效报价参与计分,无效报价得0分):
响应报价得分=(供应商报价对应的优惠率÷评标基准价的优惠率)×20
注: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所有有效参选报价平均价的20%(含本数)及以上时,应启动成本评审环节,要求该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用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及成本构成。若供应商无法作出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参选资格。
4、变更前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征集公告: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中4、最高限价的注:①供应商报价时,投标优惠率至少下浮20%(含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变更后内容:
注:①供应商报价时,包2投标优惠率至少下浮20%(含2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变更前内容:
项目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04月29日起至2026年05月11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标书代写
变更后内容:
项目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05月19日起至2026年05月26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上午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路528号湘诚万兴南栋22楼
联系人:曹廷
电 话:0731-****647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新路499号御溪国际1栋13楼1310房
联系人:黎贵兰、贺胜辉、梁巨权
电 话:159****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