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519;通讯地址:****中心一楼22号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 1 | ****扩建项目 | **省**市**县**镇**南村 | **** | **森宇****公司 | 项目依托现有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楼、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本次扩建工程主要为门诊住院楼增加三层和四层使用面积2529.87平方米,新增床位41张;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不变。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食堂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废气须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型标准要求。中药煎煮废气经密闭中药煎煮室,在中药煎煮器上方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处理站采用一体化密闭设备,同时对周边采取加强绿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甲烷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同时医院边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二)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预处理、化验室废水在化验室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洗衣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再****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工艺为“格栅+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目前处于建成调试状态,尚未稳定运行及验收。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暂时由罐车送****处理站处理,****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再由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等措施,医院边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东、南、北)、0类(西)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产生的药品、医疗耗材拆装产生的废包装物、除臭剂废包装分类收集后在院内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医疗废物、废药物分类分区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次氯酸钠废包装、检测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栅渣污泥经消毒后由吸污车运至**市徐山口****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无 | 无 |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