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6年5月组织编制完成了《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熊明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市**区宝轮镇清江村,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永久占地,用地面积2.02hm2。项目厂址北面紧靠清江河右岸,地形由西向东逐渐降低,场地最东侧为山脚冲沟,自然地面标高在+470m~+480m之间。厂址范围外的东南面、东面地势较高,其中东南方向的**山山顶高程为+620.7m,东面的山顶高程也达到+553.1m。项目主要为设计新增混凝土排洪渠长90m,加高既有涵洞外沟55m,共渠化治理145m。西侧地块拟整理场平标高为483.000m,场平后净用地面积为27.90亩。项目2026年05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298.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0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3.90万m3,其中挖方1.95万m3,填方1.95万m3,不涉及取土场及弃土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7****1571。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先生,监督电话:0839-****225。
附件:1.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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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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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 2.关于中煤煤电一体化循环利用产业园储备地块排洪渠及场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