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公司****中心根据成员企业阳港矿业生产需要,决定对****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人工智能+”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谈判。
1. 采购项目:****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人工智能+”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内容(具体明细见谈判文件):
| 项目名称:****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人工智能+”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
| 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税率13% |
合同签订主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人工智能+”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2026年5月19日15:00至2026年5月25日10:00在**材料SRM系统https://srm.****.com:666/yonbip-cpu-nodesvr/h/c发放采购文件;意向单位请登录SRM系统下载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报名单位于2026年5月19日15:00至2026年5月25日10:00,在**材料SRM系统https://srm.****.com:666/yonbip-cpu-nodesvr/h/c上传盖章后的PDF版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6采购响应保证金(谈判保证金):
6.1响应方于2026年5月25日10:00前向采购方提供采购响应保证金1万元。(备注:****新芳水泥用灰岩矿“人工智能+”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保证金)
| 收款公司名称 |
收款银行 |
行号 |
账号 |
| ******公司 |
****银行****公司****氿滨支行 |
105****00034 |
320********000000566 |
公对公账户电汇汇款:必须以对公账户电汇汇款,不接受承兑汇票。
6.2成交方按采购方要求 10 日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与未成交方的采购响应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布后,下月退还。
7.响应方资质及要求:
7.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7.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结果为准)。
7.3、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自然人。
7.4、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7.5、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7.6、说明:与谈判组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违反前两款任一规定的,无论何时发现,相关报价均无效,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已经签订的合同。
8.联系方式:
丁丽娜138****8651、沈洁 152****8852
****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