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 | **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中标人名称 |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平辉 | |
| 中标金额 | (大写):壹仟陆佰陆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0000.00元 | |
| 中标内容范围 | **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门座式起重机设备一批,包括2台门座式起重机设备,其中1台额定起重量16t(全幅度,配16t吊钩和抓斗),1台额定起重量40t(全幅度,配40t吊钩和25t抓斗),回转半径均为30m,用于装卸2000~5000吨级船舶的砂石料、钢材等件杂货的码头装卸。规格书提出了设备的功能、性能、结构等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将承担全部设计、制造、预装、运输、卸货、保险、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试运行、技术培训,办理安全许可证书(即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证)和按招标人所在地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直至交钥匙,并按要求提供工具及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随机附件、技术资料等的整个项目内容及责任期内所需要提供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 |
| 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包括设计、设计审查、制造)备品备件、装船运输上岸、安装、现场油漆修补、调试、试车、状态检测、验收、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质量监督部门现场监装及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随机资料和工具等),并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招标人原因推迟,则相应顺延。 | |
|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
| 签订中标合同地址 | **** | |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招标人:****(盖章) 2026年5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5月14日 | |
|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日期:2026年5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