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关于****室内训练馆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81****6746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柳怀东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9****3832 |
| 监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95-****119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795-****797 |
****受****的委托,就其“****室内训练馆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室内训练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0094.08元
最高限价:420094.08元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室内训练馆建设项目 |
1 |
项 |
420094.08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
工期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工程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方式。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7.****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执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且该建造师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厅《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20 日至 2026年5月26日 (**时间)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s://ggzy.****.cn))—其他项目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6年5 月 27 日 09点 00 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市**大厦中座三楼)标书代写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得转包或分包。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请在**省公共**交易网站:(http://www.****.cn/web/)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在**省公共**交易网中选择交易主体中以“其他类型(投标人)”的身份进入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等资料。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公司免费客服电话0512-****8507。电子标服务
4.在谈判地点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谈判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六、联系方式 (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开发区宜工大道17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81****674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人:柳先生 电 话:0795-****703 189****3832
七、采购信息公示、澄清或修改平台:
**省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本项目公示、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供应商密切关注。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