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酒店文旅美食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酒店文旅美食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文旅美食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基本情况:****酒店作为****酒店,于2026年2月启动试营业,2026年5月正式营业,****酒店运营的核心收入来源。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酒店运营的核心收入来源。为充分借助国家级权威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县文旅**、****酒店品牌形象,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三道招牌名菜(暂定拟从川渝沸腾南麂岛大黄鱼、怀溪番鸭腌笃鲜配石斛花、白落地南麂岛黄鱼馄饨、麻步鲜牛排煮五十丈粉干中优选,具体以最终拍摄方案为准),助力全县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本次**由********电视台****公司)量身定制30分钟宣传视频(每道名菜各10分钟),视频内容全面涵盖平**市形象、文旅**、特色美食****酒店品牌形象,****电视台相关平台播出。
鉴于********电视台****公司,拥有国内顶级专业制作团队、独家权威传播渠道,在宣传报道、信号覆盖、传播力度、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央视作为国家主流权威媒体,覆盖面广、公信力强,可实现**范围高效传播,快速提升**文旅、****酒店品牌的**知名度。
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建议本项目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36****3889
联系地址:**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
2.****管理部门名称:****集团****监察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022
联系地址:**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酒店文旅美食宣传**项目单一论证意见.pdf (150.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