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有效提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建设厅关于报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及出具虚假鉴定报告行为查处情况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实行自愿申报、严格审核、动态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2026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在**省内具备合法且满足要求的固****试验场所;
(三)取得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涉及钢结构或幕墙鉴定的,需同时具备对应专项检测资质;省外检测机构跨省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向省厅备案,并确保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
二、人员要求
鉴定机构应配备与所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鉴定人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鉴定人员不宜少于15人;
(二)具有3年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宜少于6人;
(三)具有5年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宜少于2人;
(四)具有2年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应少于1人;
(五)涉及地基基础安全鉴定的,具有2年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的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应少于1人。
(六)鉴定机构应设置1名及以上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房屋安全鉴定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应具备建筑结构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应有5年及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经历。
(七)鉴定机构应设置1名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为土木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相关工作5 年以上经历;
(八)审核人、批准人须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批准人中至少 1 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涉及地基基础的鉴定报告,至少1人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鉴定所需专业检测仪器设备及结构分析软件;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虚假鉴定报告、未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机关列入失信名录;近三年连续开展鉴定工作,且未发生等级以上责任事故,从业人员且无个人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纳入2026年**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申请表(详见附件2);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工作场所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法使用证明);
(五)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六)申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学历、岗位、职称、取得的注册资格证书、上岗证);
(七)申报单位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上岗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社保证明(不少于最近3个月);
(八)机构业绩证明。提供近2年主要鉴定项目业绩清单及相关印证资料(近2年鉴定项目全部业绩清单,3个项目鉴定报告、鉴定项目合同原件);
申报文件(含扫描件或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质版)按上述(一)至(八)的序号顺序排版汇编成册装订。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办公楼****事务中心,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0736-****957);
(二)申报单位应对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在收到各单位申报资料后,我局将组织人员统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对符合条件拟列入推荐名录,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
1.**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承诺书
2.**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申请表
****
2026年5月19日
附件1
**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承诺书
为构建信用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房屋安全鉴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房屋安全鉴定质量,为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提供准确公正的技术支撑,本机构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规程、标准的相关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二、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虚假成分, 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严格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管理部门的监督。坚决抵制超低价格、违规承诺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环境。
四、不分包、转包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五、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
六、不伪造检测数据,不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或者鉴**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申请表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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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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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
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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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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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及联系电话 |
对接联络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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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岩土 工程师人数 |
注册结构 工程师人数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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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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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工程师 人数 |
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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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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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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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委员会意见:(不同意纳入名录的说明理由) 年 月 日 |
| ****建设局****事务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