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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50186L | 建设单位法人:汪志新 |
| 邓晨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董家河镇 |
| **建材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及配套50万吨机制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董家河镇****公司厂内 |
| 经度:108.97845 纬度: 35.01348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04 |
| 铜环耀批复〔2025〕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950186L001P |
| 2017-1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 |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5018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川****公司 |
| ****0132MACJGU9P7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32MACAE8AA14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2026-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1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50万吨机制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50万吨机制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制砂生产线由立轴冲击式破碎、筛分、风选脱粉、成品储存及散装发运系统组成。 干混砂浆生产线主要由原料储存、配料计量、搅拌混合、成品散装、包装系统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机制砂生产线由立轴冲击式破碎、筛分、风选脱粉、成品储存及散装发运系统组成。 干混砂浆生产线主要由原料储存、配料计量、搅拌混合、成品散装、包装系统组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确保环保投资到位。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软连接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部分作为石粉产品外售,剩余部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设置有4根有组织排气筒,且排气筒设置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相关要求。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部分作为石粉产品外售,剩余部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 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依托水泥生产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公司、**荣元****公司处置。 |
| 本项目生产废气防治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将部分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并且优化了排气筒的设置,不会导致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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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80.983 | 0 | 0 | 0 | 0 | / |
| 0 | 0 | 1080 | 0 | 0 | 0 | 0 | / |
| 34.68 | 0.21 | 175.1328 | 0 | 0 | 34.89 | 0.2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4根有组织排气筒(DA220~DA223),配套4套脉冲式布袋除尘系统。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中表1水泥工业(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10mg/m3) | DA220,给料工序排气筒(H15m,φ0.3m),用于收集处理给料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 DA221,机制砂制砂工序排气筒(H30m,边长0.8m),用于收集处理破碎、筛分、风选工序产生的粉尘; DA222,干混砂浆工序排气筒(H36m,φ1.2m),用于收集处理分级筛分、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 DA223,皮带输送排气筒(H16m,φ0.3m),用于收集处理粉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 项目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中表1水泥工业(水泥制品生产)标准限值(10mg/m3)。 |
| 1 | 基础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设置有基础减振措施,并选取低噪声设备 | 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车间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项目沉降粉尘以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线;目前暂未产生更换废布袋,后续更换废布袋时,由布袋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带走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项目设备机械修理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收集后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公司、**荣元****公司处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依托原有骨料项目堆场,用于存储本项目原料,采用皮带机进入本项目制砂系统。 依托厂内现有洗车台配备1座60m3沉淀池(三级沉淀),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依托厂内现有排水系统雨水沟和1座25m3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不外排。 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办公区,主要用于职工办公、休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骨料项目堆场,用于存储本项目原料,采用皮带机进入本项目制砂系统。 依托厂内现有洗车台配备1座60m3沉淀池(三级沉淀),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依托厂内现有排水系统雨水沟和1座25m3雨水池收集雨水回用,不外排。 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办公区,主要用于职工办公、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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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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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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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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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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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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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