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42号
关于**县“石窟河畔﹒寿乡客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石窟河畔﹒寿乡客里”****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提升石窟河沿岸经济示范带的综合服务水平,弥补我县在农产品高效流通、文化深度体验及旅游配套服务方面的短板,推动我县农业、文化、****商贸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升级,促进“百千万工程”与农文旅融合发展战略的落实,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县**东路(X957 荷杨线)陂角村黄猄角。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划用地总面积 8553 平方米,****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1553 平方米(地上建筑 8553平方米,地下建筑 3000 平方米),配套公共停车位86 个,充电桩26 个。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7752.14万元,其中**工程4644.41万元、勘察54.24万元、设计180.79万元、监理113.21万元、其他2759.49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工程、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不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石窟河畔﹒寿乡客里”****中心建设项目)。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请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项目的每月进度报送等工作。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确有改变,必须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采用绿色节能环保设备,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石窟河畔﹒寿乡客里”****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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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光庆同志,县财政局、住房城 乡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体育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7752.14万元,其中**工程4644.41万元、勘察54.24万元、设计180.79万元、监理113.21万元、其他2759.49万元。 二、**工程、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不采用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四、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按规定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