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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
****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6]17号) 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对全市9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艺培养后继人、收集整理非遗相关实物、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过项目保护单位自查自评,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决定9人合格。现将考核评估结果名单公示。
自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人员有相关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和书面形式向于我局联系。电话:0412-****0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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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