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年续签)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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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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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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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15: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江萍、朱洪庆、冯玥、李琳、刘学忠(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3.81524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忠祥
项目联系电话 0877-****08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玉龙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02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7-****081
附件:
附件1 ********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政务大厅保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红****社区下戴井13幢3号

成交金额(万元):35.27924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3.79


标段名称:****政务大厅保安服务

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彩虹路59号

成交金额(万元):48.53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政务大厅保洁服务
名称:****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购人所辖范围内的保洁服务,本包件采购内容包括:卫生保洁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服****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管发〔2020〕35号)执行。服务区域内的建筑面积为18434.00平方米。
服务要求:(1)拟派人员需相对固定,人员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2)须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审查工作,加强人员队伍法律、道德素养。 (3)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持《保安员证》,并造册登记备案,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4)投标人拟派人员年龄18(含)-40(含)岁以下,具备履行合同的执业能力,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签订合同前,上岗的所有保安员须提供相关的健康证明,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所有保安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良好形象,具有良好个人素质和保安服务技能。 (5)拟派人员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统一着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满足相应岗位的素质和资格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查看和泄露****政务大厅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保密协议要求严格管理员工,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经采购人安全保密谈话、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采购人对保密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配合采购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服务大厅性质的特殊性,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并执行采购人传染病防治(控)的相关要求)创文固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遇有重大活动(如参观、检查)或重**典,成交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加配保安人员,配合好采购人的各项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省物业管理规定》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服务类
标段名称:****政务大厅保安服务
名称:****政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所辖范围内的保安服务,本包件服务范围包括:****服务中心一层大厅、二层后台审批区、会议室、大厅四周道路及停车区域)。服务区域内的建筑面积为18434.00平方米。服务标准按照《****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管发〔2020〕35号)执行。
服务要求:(1)合同服务期间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成交供应商需修复或照价赔偿。 (2)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必要的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提供。 (3)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洗手液、垃圾袋、消毒液、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保洁设备、人员服装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省物业管理规定》和《****政府关于印发**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江萍、朱洪庆、冯玥、李琳、刘学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玉龙路2号

联系方式:0877-****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忠祥

电 话:0877-****08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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