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08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YN2026-14 |
广府镇西街村、西环路西侧 |
33784.26 |
商业用地 |
≤1.8 |
≤40% |
≥30% |
≤20米 |
40 |
6572 |
6572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6月08日到****(区规划展览馆525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6月08日到****(区规划展览馆525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06月0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06月10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进行。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五)该宗地为无底价拍卖。(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七)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八)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洺洲大道29号**区规划展览馆)
联 系 人:高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10-****026
开户单位:****政府****中心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030********00434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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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