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学薄弱环节提升项目检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学薄弱环节提升项目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变更内容
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修改为“(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3)其他要求:
①****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标书代写
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b.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分情况;标书代写
c.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号;
d.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e.中标候选人经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业绩(如有,含资格审查用业绩和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f.****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修改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修改为“(1)商务部分: 28 分(2)技术部分: 54 分(3)投标报价: 18 分”。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403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3628、****3831
2026年5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附件:5.19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