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中心 | ||||||||||||||||||||||||||||||||||||||||||||||||||||||||||||||||||||||||||||||||||||||||||||||||||||||||||||||||||||||||||||||||||||||||||||||||||||||||||||||||||||||||||||||||||||||||||||||||||||||||||||||||||||||||||||||||||||||||||||||||||||||||||||||||||||||||||||||||||||||||||||||||||||||||||||||||||||||||||||||||||||||||||||||||
| 发布时间:2026-05-19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09 09:00:00 | ||||||||||||||||||||||||||||||||||||||||||||||||||||||||||||||||||||||||||||||||||||||||||||||||||||||||||||||||||||||||||||||||||||||||||||||||||||||||||||||||||||||||||||||||||||||||||||||||||||||||||||||||||||||||||||||||||||||||||||||||||||||||||||||||||||||||||||||||||||||||||||||||||||||||||||||||||||||||||||||||||||||||||||||||
| ******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单位为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统筹区本级资金。本次物资招标人为******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透水沥青混凝土、苗木绿植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94490㎡。**湖景区内梅花岛新增生态透水铺装约1026㎡,对局部节点进行海绵改造,****花园、植物缓冲带等海绵设施,改造面积约20450㎡;荷花园和湿地公园连接处提升改造透水铺装约3540㎡,现状绿地海绵化改造约2381㎡。****广场提升改造透水铺装约13070㎡,绿地海绵化改造约19295㎡;****广场修复破损铺装约4013㎡,绿地海绵化改造约8919㎡;鸭鸭乐园绿地海绵化改造约14864㎡,新增海绵标识牌9个,**雨水管道、雨水提升泵、溢流口等;园路修复破损路面约3703㎡,绿地海绵化改造约3229㎡,**压力循环管道约106m,浇灌管道约2494m。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相应投标产品设计、制造、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具备日产量1000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配套生产线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出具所代理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能力证明;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24-2025****公司财务相关报表(财务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满足招标人需要,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体系(如有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原材料2024年-2025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附合同复印件);****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期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②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公司关系,同一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种植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3.2.2供应能力要求:种植商必须具有种植整修管护项目所需苗木绿植的能力,满足采购方要求,产品质量可靠;供应能力必须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出具所代理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能力证明; 3.2.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24-2025****公司出具的相关财务报表(相关报表需提供扫描件),****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符合本章3.3.5条款中对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苗木检验检疫证明(如有需提供);物资指标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招标物资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份(附合同复印件);****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期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公司关系,同一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1870 邮箱:****@163.com)。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2本次****银行电汇,LQHNT-01、MMLZ-01每包件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05月26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实体数字证书,投标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n/)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云采客服电话:****296888。电子标服务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0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6年6月9日上午9:00日上午9:00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9:00日上午9:0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n/)共同发布。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LQHNT-01、MMLZ-01每包件为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个人汇款),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景区及园博园内,其中**湖景区包括梅花岛、荷花园和湿地公园连接处,****广场、****广场、鸭鸭乐园、园路 联系人:谢国强 电话:139****656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景双 187****2122 电子邮件:****@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1870 邮箱:****@163.com)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开票信息表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表三 招标公告附表 招标公告附表1 项目名称:******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包件号:LQHNT-01
注:(1)本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招标公告附表2 项目名称:******湖景区海绵化提升改造(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包件号:MMLZ-01
注:(1)本表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2)货到现场需随车携带苗木检疫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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