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建设项目电****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省**市**区雀园路56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香樟路万坤图3栋1406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以上合同总价其中设备费和运保费指电梯设备到达采购人安装项目现场的包干费用。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电梯底坑上到井道(含门套呼梯按钮声光指示信号源等)机房外墙以内为直接实现电梯功能的一切工料工序。合同总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出厂价、装卸费、运输费、运输损耗、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安装费指电梯设备验收交付使用前的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场内转运、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前工程成品保护、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工程配套费、利润、税金、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和向有关部门申报、报验、检验、验收等一切费用。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预见到的风险及费用,**门洞预留位置偏差纠正措施费、门洞装修前临时封堵费用、验收前的高速重载试车操作人员工资、底坑井道首次进水修复费用等等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2、本工程采用交钥匙工程,乙方承担相应的工程风险。若因建设单位要求提高建设标准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因本工程的土建设计图纸原因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所增****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整。3、设备款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乙方根据国家GB/T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最新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技术规格要求设计制造。 质保期内,如果电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加强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4.售后服务1、免费保养(修)期:****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6个月,质保期、保修期、免费维保期均指本36个月期限。在此期间内,乙方负责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设备、安装质量的免费保修。 1.1在保修期内,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照明灯具和油脂等损耗性材料)。若设备重要零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相应顺延,为重**装正常运行后的36个月。 1.2质保期内,因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可以提供有偿服务,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服务平均价格。非乙方原因需经甲方及第三方共同认定,且乙方负有充分举证责任。 1.3无论保修期内外,乙方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1.4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免费提供相同且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1.5在保修期内,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1.6在保修期内,电梯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7乙方在保修期内每【15】日至少提供一次预防性维护服务并形成书面记录。 2、保修期满后,乙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有偿维修服务的责任,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有偿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1、本合同拟定预计电梯安装开工时间2026年2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甲方通知具备安装条件正式开工日起20天内。该安装施工应在甲、乙双方已有书面的土建和项目现场状况确认函和当地质量监督部门****住建局出具的施工许可以后,方能执行。若甲方土建不符合土建确认图纸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井道移交延迟、停电等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应提供合理的工期调整计划并经甲方确认。 2、乙方安装完成后【10】日内应及时通****监督局等政府职能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获得相关认可,使设备能及时投入服务。 3、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制定出提交资料的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为甲方所认可,并应符合设计、制造、土**装、调试等工程建设进度的需要。 4、电梯安装费用,甲、乙双方负责费用清单: 4.1乙方负责电梯主要零部件现场起吊工作; 4.2乙方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限于卸货点到存储地点的距离小于50M的情况); 4.3乙方负责所有物料的二次搬运工作; 4.4乙方提供符合电梯安装标准的脚手架或电梯安装平台; 4.5甲方负责指定场地,乙方负责完善符合电梯安装要****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 4.6乙方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 4.7乙方提供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 4.8乙方负责电梯施工水电费用; 4.9甲方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4.10乙方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费用; 4.11由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接电点及电源箱,由乙方负责接电点及电源箱后端配电事宜。 4.12乙方紧急呼叫线路井道部分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全部设备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结算价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26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为自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证之日起36个月。 收款账户: ****公司湘府路支行(****:800********9019) 3.预付款保函: 否 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中标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交货地点:**市**区桂花坪街道,园艺路以东、刘家冲路以西、****小学南校区以南、沙场路以北)。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甲方有权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参与电梯安装及设备验收过程,并对验收结果拥有最终确认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第三方进行检测、复验等工作,验收结果以甲方最终书面确认为准。 2、甲方有权依据合同附件所列技术参数、配置表及国家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政府部门监督检验、甲方最终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所有验收环节,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整改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审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交付按照GB/T7588-2020最新标准实施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或甲方通知时间)进行检查,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乙方应当明确修正要求,甲方应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1.2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出具书面确认函。 1.3在安装前,负责协调工程总承包单位在井道各个层门口提供安全护栏。 1.4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且机房应具备防雨及防盗的条件。 1.5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安装完工后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1.7负责提供电梯卸货、吊装场地和吊装点。 1.8甲方应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将符合国标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确认图相关要求的电源,最迟于电梯调试前10天内,接至机房电梯配电箱(正式电源为三相五线制,零地线始终分开,有足够容量的动力用电及单相照明用电,电压波动不大于7%,并设置动力配电(板)柜),否则安装工期顺延。 1.9根据国家法律,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反之,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1.10甲方承担的配合义务仅限于本合同及附件明确约定的内容,乙方不得以未尽配合为由要求甲方承担其应尽责任或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土建图纸完善并提供本项目符合要求的电梯施工图纸。 2.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约**装时间前【15】日,乙方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项目现场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若由于乙方前期介入不到位,导致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及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工程中出现返工、整改等状况,则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3负责将机房设备吊装到机房恰当位置及电梯到货的卸车工作。 2.4负责提供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作。 2.5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在此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甲方原因而无法进场安装,则停工期间的电梯看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2.6在设备到货验货时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7在电梯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出具有相关经验、符合招标文件资质、****安装队伍,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安装过程中无质量问题。若由于乙方安装质量原因等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8 在安装期间,乙方应遵守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包括楼道、电梯井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在应付乙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甲方有权追偿。 2.9 乙方须参加监理单位或甲方要求其参加的所有现场联络会,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项目现场的安全和建筑规定。在项目现场的建设活动中,乙方有责任与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它供应商保持联系和**。此责任应包括所有为了开展工作切实有效,所需的交换和提供数据、标准和资料等工作。 2.10本工****公司的安装人员,乙方应提供安装人员的特种设备安装上岗证,并向监理上报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案;且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安装工程转包给第三****公司的安装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11验收:乙方办理有关电梯安装和竣工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2.12 由于工程进度和正式使用的不同需求,乙方有责任防止所有电梯在未经正式认可便使用,而应根据甲方需要,得到认可后再投入运行,但必须由乙方应安排人员现场监护直至验收合格。 2.13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2.14负责向当地****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并取得准运证。验收通过不代表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乙方仍需在质保期内对货物的质量问题负责。同时应满足**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电梯安装施工验收等相关规定,以保证本工程通过验收。 2.15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4名(2人机械,2人电气)。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的能力,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2.16 乙方配合土建进行预埋工作及时提供预埋件并复核土建井道及预埋尺寸。乙方应派员随时检查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电梯技术要求预留预埋,如果乙方未能及时发现预留预埋缺陷,未及时要求纠正,甲方不会因此增加整改费用和工期。 2.17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 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费用)更换或维修。若电梯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后,是由于设备质量及技术、安装等乙方原因引起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18乙方应提供全年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服务,若电梯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查明故障并解决问题(需更换配件除外),并在解决故障后的次日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故障报告。 2.19入住前的电梯轿厢采用五夹板保护,电梯轿厢保护符合甲方要求,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2.20电梯安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现场相关管理要求, ****档案馆要求的六套竣工验收资料。 2.21与甲方建立长期的**关系,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 2.22质保期内电梯年检费由乙方负责。年检不合格产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2.23关于工程配套费的约定: (1)工程配套服务义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对乙方有提供配套服务的义务和协调管理的责任。 (2)工程配套费的计取及支付: 工程配套费为合同总价的2%,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电梯安装人员进场前乙方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达成工程配套管理协议约定,并按约定向总包缴纳该笔费用,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安装费中直接扣除,并代付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3)配套服务内容 配套服务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乙方须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就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使用时间的综合协调和整体安排。如果因为现场条件,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法向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服务,可在工程配套管理协议中约定扣除部分垂直运输费用。 (2)提供水源和电源。乙方在使用电源之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报送负荷要求,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必须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乙方在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可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也可协**电包干费用。 (3)提供本工程竣工资料与总承包工程资料合并汇总服务,并对本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进行指导和协调,配合乙方做好资料的编制工作(如盖章等)。 (4)现场安全文明的督促管理。 (5)各专业工程与总承包工程施工作业面与进度的协调。 (6)提供本工程材料堆放场地。 (7****施工队伍提供施工通道。 (8****施工队伍进行工程成品保护。乙方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其他各专业工程单位做好其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有证据证明乙方施工操作或其雇员直接行为造成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其他各专业工程单位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损坏、丢失,则其修复、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9)为乙方提供有关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信息或其他必要协助。 (10)督促乙方清理施工垃圾。 (11)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12)根据本工程进度计划,提供相应工作面。 (13)配合乙方做好预留、预埋等工作:a、井道垃圾清理及交接;b、电梯安装前,电梯机房满足安装要求;c、缓冲机座砼的浇筑;d、电梯井道防水措施(防止施工用水进入井道); e、电梯门框塞框及按常规方式的收边收口;f、在电梯安装前将施工电源接至电梯电箱进线端;g、公变供电线路及末端配电设施在电梯调试前施工完毕;h、预留所需的孔洞及在安装后将其回填;i、提供电梯安装所需的水泥砂浆等工作;j、免费提供相应调试电源到机房。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按逾期部分设备金额2‰/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全部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任何一方单方解除部分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解除部分的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另一方有权选择是否履行未解除部分的合同。但因乙方重大违约导致的解约,不受20%违约金上限限制,甲方有权要求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更换或修理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或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和甲方的全部损失责任,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电梯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如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乙方进场后若属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若单次连续停工时间少于一个月的停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8、乙方违约情况下,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政府部门的罚款、停工窝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等费用)。 9、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违反政府规定等原因导致甲****政府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与事件发生当日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或提交报告,则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合理责任。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经迟延履行,则该方不能免除因迟延履行而产生的责任。 2、不可抗力免责范围仅限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乙方管理不善、供应链问题、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前已迟延履行的,乙方不得主张免责。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还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1.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项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线下签订合同为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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