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4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4日 |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水厂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来****林场小区旁,地理坐标东经110°10′7.68847″,北纬24°9′1.48028″。****水厂(设计规模为1.0万m3/d),配套建设取水配水管网等,不涉及取水引水工程评价内容。
项目总投资3327.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同意你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认真落实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沉淀池排泥水和化验室废水。反冲洗水经排水池收集后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反应沉淀池排泥水经提升泵送入污泥浓缩池,上清液进入回流排水池处理后作为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金秀瑶****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编织袋,絮凝剂废包装为一般固废,经收集点集中收集,****回收站。次氯酸钠包装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或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污泥经浓缩沉淀****净水厂进行机械脱水后最终用于园林绿化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交由金秀县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来源主要为离心泵、真空泵、通风机和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及维护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时,你单位应当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到管理要求。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