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三里镇东泉村
建设性质:**
总投资:2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54.14亩,拟建设9栋猪舍,其中2栋为两层,7栋为一层,共建设11个猪舍,年存栏11000头育肥猪,年出栏22000头肉猪。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https://pan.**.com/s/1Q4f1eT-_k4MolIl6O-BlRg 提取码: 5aq4)。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s://pan.**.com/s/1Q4f1eT-_k4MolIl6O-BlRg 提取码: 5aq4)。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镇建政路
邮政编码:545999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137****7442
八、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天然**路699号****商贸物流项目D区18栋119号、120号
联系人:兰工
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177****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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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