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月亮**侧商住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月亮**侧商住用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市台商区张坂镇前见村前头村合并、**村,地块中心坐标E:118.82649,N:24.88475,根据《关于月亮**侧商住用地规划用途的情况说明》,调查地块红线内占地面积为157145m2,地块历史上****养殖场使用,地块四至范围:北至泉东大道,****路,南至世茂天琴湾小区、后蔡排洪渠,西至门头溪。地块现状除了东北侧局部保留有农业用地(耕地),其余区域则分布有多个分散式、小规模的水产养殖塘,养殖活动呈周期性轮作模式。为评估地块内既有养殖活动的潜在环境风险,调查单位在初步现场快速筛查和坑塘水来源及与环境水力联系调查基础上,针对性地对养殖坑塘补充布设了底泥及地表水专项监测点位。项目地块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监测数据分析显示,坑塘水质主要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未超过相关选标准,表明地块土壤在当前筛查指标下未发现明显污染迹象。底泥和地表水经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养殖活动导致的污染特征以有机污染(富营养化相关指标)为主,重金属类污染物在现有检测中与周边自然土壤相当,未发现显著累积。
综合现场勘查、快速筛查及专项监测结果,本地块土壤及****调查所涉及的指标范围内,未识别出需要关注的环境污染,环境风险可控。根据《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目的己达到,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