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钢筋采购任务2026.5.19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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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钢筋采购任务2026.5.19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5-24 16:04 联系人: 李正敏 联系电话: 134****4465
联系邮箱: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我单位拟对下表所列物资进行招标,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规定时间内在陕建云采平台(https://www.****.com/portal/index.do谷歌浏览器)完成报名、资格预审并上传营业执照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标书、递交投标文件等工作。标书代写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址:******基地神舟三路与航天南路十字东南角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该项销售资质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有相关资质及业绩。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钢筋(圆钢、螺纹钢)采购工程,清单后附,附件上传。

3、招标品牌及质量要求:

品牌:钢材要求建邦、** /SGCG、龙钢、酒钢 、海鑫、首钢等同档次等同档次,质量要求:合格。

4、要求参与****集团****公司签订过材料及设备供应合同的。(资格预审时请上传相关业绩)

5、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请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在陕建云采平台(https://www.****.com/portal/index.do谷歌浏览器)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投标报价均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招标材料清单所列规格型号及参数为准进行报价,投标方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技术文件以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标书代写

6、拟中标单位:本次中标单位1家,合理低价中标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账期两个月。货物到场三方(业主、监理、甲方)验收,抽样复检合格;双方于每月15号对账,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的供应量),账期到期后支付至到货验收合格总结算价的 100 %。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由甲方承担应付未付部分资金的逾期补偿费用。

五、供货周期及交货方式:

一般要料三天内到现场,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到现场。

注:(报价中应注明逾期补偿费用 元/日吨,我的钢铁网当日网价优惠 个月账期平网价。)

2026年5月18日


廉 政 承 诺 书

投 标 人

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公司发展业务,我公司( ****公司在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钢筋采购投标期间做如下廉政承诺:

1、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

3、 ****委员会成员行贿,以此谋取中标;

4、 在评标期间不主动与各评委及有关人员接触;标书代写

5、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招标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本期计划量

质量要求

备 注

1

圆钢(HPB300)

Φ12(mm)

T

8.4

合格


2

圆钢(HPB300)

Φ8(mm)

T

7.7

合格


3

圆钢(HPB300)

Φ6(mm)

T

16.9

合格


4

盘螺(HRB400)

Φ6(mm)

T

9

合格


5

盘螺(HRB400)

Φ8(mm)

T

969

合格


6

盘螺(HRB400)

Φ10(mm)

T

623.8

合格


7

螺纹钢(HRB400)

Φ12(mm)

T

496.93

合格


8

螺纹钢(HRB400)

Φ14(mm)

T

361.86

合格


9

螺纹钢(HRB400)

Φ16(mm)

T

206.72

合格


10

螺纹钢(HRB400)

Φ18(mm)

T

196.95

合格


11

螺纹钢(HRB400)

Φ20(mm)

T

200.4

合格


12

螺纹钢(HRB400)

Φ22(mm)

T

419.92

合格


13

螺纹钢(HRB400)

Φ25(mm)

T

600.26

合格


14

螺纹钢(HRB400)

Φ28(mm)

T

77.88

合格









合同版本

合同编号:

买 卖 合 同

(钢 材)

钢材买卖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购买钢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概况

1.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施工地点: ;

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1.2 乙方概况

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 ;

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乙方承诺:如属于中小企业,应在每次投标时(签约前)向甲方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条 乙方供应钢材品类、单价及计划数量

规格型号

材质、性能参数(或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

单价(元/吨)

暂定

数量

备注(特定品牌、厂家、其他要求)

不含税

单价

增值

税额

含税

单价






















备注

1、除合同明示外所有钢材均应为合同约定的厂家本厂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贴牌(授权生产)产品。

2、本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为: 元;

2.1 暂定增值税总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

2.2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含税总价含运费及装卸费;

2.3 暂定数量及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依据甲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结算确认。

3、凡与本合同相关的物资及服务等,如本合同未明确约定其价格,均视为已经包含在已计价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结算。

4、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5、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6、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7、乙方已经知晓,供货总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含税总价的,超过部分乙方应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注:采购钢材种类较多,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后附采购清单表,应在本条栏目中注明购货一批,详见后附清单字样。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 年 月 日 时前交货;

(2)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本工程施工地点。由乙方负责将钢材运至工程施工现场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 元/吨计,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乙方负责承运或交由第三方承运的,则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4.1.1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乙方应为其现场装卸等工作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且确保该商业保险能够涵盖事故赔偿。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保障,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1.2 供货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者协助系好意施惠行为,乙方不能因甲方工作人员参与钢材运输、装卸等活动而要求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1.3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服从甲方关于保持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装卸过程中应尽到极高的注意义务,因野蛮装卸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钢材毁损、无法使用或品质降低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并无条件更换。

4.1.4 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按甲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乙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4.2 双方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工作并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发货、运输应当采取妥善措施避免相应风险。

4.3 钢材需要委托承运人的,由乙方选择并委托合适的承运人,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将钢材交予承运人的,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的钢材毁损灭失风险。

第五条 钢材质量、数量及外观的要求与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钢材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

5.1.1 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体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等。

5.1.2 钢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要求,有关图纸及设计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5.1.3 采用样品封存、对照样品验收的方式的,样品及样品的封存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全部钢材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

5.1.4 钢材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由甲方现场按国标要求取样****检测中心进行物理性能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钢材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1.5 甲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乙方全部钢材质量合格,钢材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钢材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1.6 钢材质量还应符合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报送甲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乙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乙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标书代写

5.1.7 鉴于甲方对钢材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5.1.8 双方关于钢材质量及验收的其他约定: 。

5.2 钢材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5.2.1 盘圆、盘螺过磅,甲方可全部或抽样复测重量:重量误差在正负千分之三内的,取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误差超过正负千分之三的,双方协商选择第三方的地磅进行二次或多次复测,取复测值(多次复测的,取复测平均值)结算,复测费用由提供的数据偏离复测值(或复测平均值)更大的一方承担。

5.2.2 直条钢筋检尺、量直径(或每米重量),甲方按捆抽样测量,按实测长度和实测直径(每米重量)的抽样平均值结算。未当场拆捆的,在实际拆捆后如发现捆中夹杂短小钢筋,该批次钢筋全部按最小长度及直径(每米重量)结算。

5.2.3 钢材尺寸(每米重量)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下偏差值,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也不得高于规范规定的上偏差值,否则按理论重量结算。其他质量指标,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5.2.4 双方关于钢材数量、外观要求及验收的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1-2017)及《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要求执行。

5.3 如有质量异议(包括冒牌、贴牌等),甲方有权在收到钢材后随时提出,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异议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共同取样,送至工程所在地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涉嫌冒牌、贴牌的,应由乙方联系厂家,双方共同到厂家进行鉴定。如鉴**论为合格或符合品牌要求,甲方支付鉴定费用;如鉴**论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品牌要求,乙方支付鉴定费用并负责退换及承担违约责任。

5.4 乙方应在供货时,应当随货向甲方提供与所供钢材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乙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甲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钢材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乙方在 日内不取回钢材,视为乙方放弃钢材所有权,甲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钢材,发生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对所供钢材质量终身负责,因钢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6.1 如甲方有任何疑问,乙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乙方应在 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乙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5.6.2 甲方预留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待 后付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定、结算、发票及付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 )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为 “我的钢铁网” (地区)货到现场当日对应钢厂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的第一次网价。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基准价。调整价格的需经甲方签名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双方每 进行进度预结算,乙方根据结算周期内的发料单载明的数量之和,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向甲方提交上月供货的供货清单,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核实,甲方授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供货完毕后应进行最终结算。

6.3 发票

6.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6.3.2 乙方申请支付钢材款前,应向甲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 发票。否则,应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不免除乙方继续提供合法票据的义务。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3.3 发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虚假、无效发票的,劳务/货物及应税“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不一致以及无法抵****机关验证等。

6.4 付款

6.4.1 甲方在乙方完成结算(含进度预结算、最终结算)后支付相应款项,具体为:第一次到货付 %,第二次到货付 %,第三次到货付 %,第四次到货付 %,供货完毕且双方最终结算完成支付到合同结算价款的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采用以下方式支付相应款项: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保理、以物抵债、确权贷、供应链融资等方式。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陕建筑信方式支付工程款的,到期未获兑付且甲方也未履行现金支付义务的,甲方应自乙方未能兑付相关票据且乙方向甲方主张支付责任之日起按合同8.1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6.4.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完成认证后)方予以付款。

6.4.3 鉴于钢材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等重要程序,故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在付款前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

6.4.4 若乙方在投标时(签约前)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在项目资金暂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保证连续供货3个月不影响施工进度且不拖欠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并且不追究甲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5 履约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

6.5.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 ,缴纳方式: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顺延至下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5.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

6.5.3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罚款等,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履约过程中,乙方发生事故(含工伤、伤亡等)3日内不处理的,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并按照赔偿金额120%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另行补足或甲方在支付下次货款中扣除,仍然不足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钢材损失,在交货地点完成吊卸前由乙方承担,完成吊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8.1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货款,应自应付相关款项之日起,以应付未付款为基数,按****银行****中心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含违约金、赔偿金及逾期利息),以甲方欠付金额的3%为上限。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其交货义务(含吊卸、检测等)的,每迟延一日,按 元/天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违约金;甲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迟延供货超过 日(含 日)的次数累计超过 次(含 次),或单次迟延供货超过 日(含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如甲方需承担违约金,甲方支付的款项,首先用于冲抵货款。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建设单位无法按时向甲方付款,从而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乙方理解并同意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资金利息。

8.4 乙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合格的,不计该批次货款,且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还应按第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迟延供货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返修费用、返修期间的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水电费、办公费、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如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而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按上述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承担 元违约金,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停工待料损失、返修损失、遭受罚款损失及另行购买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8.6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8.2条约定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优先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8.7 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8.8 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追偿通知之日起3日内偿付相应款项。

8.9 乙方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协助执行及相关司法协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0%的违约金。

8.10 乙方恶意上访(信访)、恶意举报(投诉)、违法聚集、滋事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行政处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还应按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

8.11 乙方因本合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否则该转让行为不对甲方发生效力。若乙方擅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承担 10 %合同价款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剩余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8.1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

8.13 乙方未妥善处理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争议、纠纷,造成甲方涉诉/被仲裁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每发生一起甲方涉诉/被仲裁的案件,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5 万元,但经乙方妥善处理对甲方撤诉的,可免除该笔扣除费用;

(2)在争议、纠纷处理完毕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工程款;

(3)案件终裁或终审判决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并从乙方待收款项中予以扣除。

8.14 乙方知晓甲方作为**省属国有企业,不存在无法执行或者转移资产的可能性,乙方认可甲方未按时付款的行为系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后,乙方不采取诉前保全或者诉中保全的措施。如乙方违反本承诺的,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 20 %的违约责任。

8.1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雇员或乙方分包人的雇员发生伤亡,或由于乙方、乙方雇员、乙方分包人、乙方代理人的过错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乙方应当妥善处理,并将处理完结的资料交甲方备案。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妥善处理,视为乙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未处理完结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款项。

因乙方未妥善处理或妥善处理后未及时支付,产生诉讼纠纷的,按8.13条(涉诉处罚约定)执行。

8.16 乙方完全知晓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甲方承担违约金或产生其他实际损失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主张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17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不能抵扣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税金、人工费、合理费用支出等)。

8.18 乙方应当符合甲方在生产、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项目管理规定,若违反,视为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8.1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项目施工情况变化、建设单位与甲方解除合同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再需要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的费用不再支付,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甲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上述人员职权:共同验收钢材质量,共同确认收货数量,接收乙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

所有收货单,必须由以上两人同时签署并注明日期,否则无效,乙方应尽到注意检查义务,如发现签名字体不一致的或非本合同授权人所签的,有权书面要求甲方予以补签或补正,超过30日未提出请求的甲方不再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代表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及程序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甲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供货完毕后3个月(以最先到**为准)。

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或授权期限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即便加盖有甲****公司印章,均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认可:任何形式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均非甲方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与乙方达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逾期付款加价条款的约定均系合同诈骗行为,与甲方无关。

9.2 乙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与甲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乙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乙方公章)通知甲方。

9.3 甲方的任何人员及分支机构均无权对外实施借贷、融资、担保及收取保证金行为,乙方对此已知悉,若发生此类行为,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送达

10.1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乙方地址: ;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

(3)甲方亦可以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自该文件进入对方的邮件服务器之时或于发送该文件之日起第2日(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视为已合法送达:

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电子邮箱: 。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 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本合同中手写修改****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才有效。

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乙方应当对钢材涉及的特殊技术、使用及维护应注意的关键问题向甲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能提供的视为乙方违约。

13.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钢材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钢材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强制性要求,且钢材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钢材涉及侵权纠纷,乙方应提供权利人出具的允许生产、销售的完整、有效的授权文件。

13.3 如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致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全部赔偿,包括甲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等。

13.4 本合同的债权不得用于借款、担保及其他融资行为。本合同不得用于乙方再融资及向第三方提供信用和资质证明等。

13.5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6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或违约金等行为不代表甲方默认该行为合法合约,也不应当由甲方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乙方仍应当承担所有责任。乙方再次因同一行为违约时,并不必然代表甲方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处理该次违约。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的容忍、原谅、免除罚款不适用于同类行为。

13.7 乙方完全清楚甲方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章、经理部章均不能作为签约、担保、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结算核对、已完工程量核对等,即使上述资料具备资料章、项目章、经理部章以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如缺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明确授权人员的签名,该份资料仍不能对甲方产生效力。

13.8 因非甲方责任造成退换货的,退换货所需的运费,吊装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9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疫情、烈性传染病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0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内容一致,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表3.15-29 物资验收单(一般计税)

单据编号: 编制日期: 类 型:

工程名称: 编 制 人: 供应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验收数量

税率%

税额

无税单价

无税金额

价税合计

计成本单价

计成本金额

备注























































































































































































物资金额合计:



/



材料主管: 经办人: 验收人:

本单据一式五联,白联:工长 红联:财务 蓝联:库管 绿联:财 务 黄联 : 采购 第 页,共 页


附件6

****集团****公司

材料(设备)款支付审批单

编号: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经办人


供货单位




合同编号


供货内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银行行号(12位)


合同金额


供货金额


开票金额


累计已付款金额(不含本次)


付款比例

#DIV/0!

供货比例

#DIV/0!

本次付款金额(大写)


本次付款金额(小写)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 银行承兑 □ 商业承兑 □ 供应链金融 □ 其它 □

备注

执行 年 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经理


材料科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项目会计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注意事项:

1、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事务所询证函的地址、联系人、电话。

2、支付审批表中内容数据须于当月资金计划一致。

3、供货比例=供货金额÷合同金额。

4、付款比例=累计付款金额(含本次)÷开票金额

5、打印页边距设置:左3cm,右0.5cm,上1.5cm,下1.5cm,页眉1cm,页脚1cm。将整个工作表打印在一页。

6、标黄处为公式,不得修改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9
招标公告
航天城观山台项目二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钢筋采购任务202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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