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含信息服务业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短信发送平台,向**市手机用户提供宣传短信发送服务;
2.短信发送成功率不低于98%(以运营商返回的成功状态为准),节假日、重要普法节点保障优先发送;
3.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短信内容,不得在宣传短信中添加任何商业广告或无关信息。
4.严格保障用户数据安全,不得泄露、倒卖采购人提供的受众手机号码及相关信息,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防护机制。
5.短信发送平台系统稳定可靠,支持大批量、高频发短信发送,无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等风险。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含项目服务工作所有费用,且不超过5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须在报价单中同时填报:①短信单价(元/条);②按5万元预算可发送的短信总条数(万条);③电信、移动、联通三网覆盖范围。
四、评审办法
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有效报名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评分最高者中选。评分维度包括:单条短信单价、预算预估的可发送总条数(权重60%)、三网覆盖能力(权重30%)、服务保障(权重10%)。
五、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报价反馈方式
报价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18时。标书代写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我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价单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服务承诺书(须包含对上述服务要求的逐条响应)等相关材料(****公司公章),一并密封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送达****410办公室(地址:**区**西路1号;联系人:旦巴加措;电话:****7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宣传短信服务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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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宣传短信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