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产12000吨杀虫剂原药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平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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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05月19日我厅拟对年产12000吨杀虫剂原药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5月20日-2026年0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301 电子信箱:****@shandong.cn 通讯地址:******区**路9号1号楼3****中心省市综合业务专区C10号窗口 邮编:250001
项目名称: 年产12000吨杀虫剂原药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大学
项目概况: 该项目****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北一环路。本项目利用已建成的205车间,**后处理设施,依托已建成的中控室、仓库、罐区、安全、环保等公辅设施,对原有年产5000吨马拉硫磷原药和年产5000吨乐果原药生产线进行改造。本项目主要设备共计409台(套),其中新增反应釜、减压蒸发器、过滤器、物料接收罐、磁力泵、离心机、干燥及包装系统、氯化铵脱色釜、三效蒸发系统、氯化铵离心干燥、离心泵、真空泵等设备65台(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单位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气、三效蒸发装置及氯化铵母液提纯设施不凝气、罐区废气、马拉硫磷/乐果车间低浓有机废气、仓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质检废气等,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系统处理。 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由预处理和终端处理系统组成,其中预处理系统由“一级碱喷淋”和“一级碱喷淋+水喷淋”组成;终端处理系统“1套7.5万m3/h RTO综合系统(工艺为“水喷淋+RTO装置+降温+两级碱喷淋”)”和“2套10万m3/h并联沸石转轮浓缩系统”组成:马拉硫磷/乐果车间高浓有机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喷淋”预处理后,再与其他高浓有机废气(罐区储罐大小呼吸、污水处理站高浓有机废气、三效蒸发装置及氯化铵母液提纯设施不凝气)进入现有RTO综合系统处理后排放;马拉硫磷/乐果车间低浓有机废气和厂区其它低浓有机废气(包括仓库废气、污水处理站低浓段有机废气、质检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等)经“一级碱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进入现有沸石转轮浓缩系统,脱附浓缩废气送至RTO综合系统处理,吸附后尾气与RTO综合系统尾气一并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技改项目高浓有机废气产生最大量约38720m3/h,RTO处理能力为75000m3/h,技改项目及在建项目建设完成后高浓有机废气产生最大量约69797m3/h,依托现有RTO处理总体可行。技改项目低浓有机废气产生最大量约45000m3/h,沸石转轮总处理能力为200000m3/h,技改项目及在建项目建设完成后低浓有机废气产生最大量约65000m3/h,依托现有沸石转轮处理总体可行 技改项目经DA001排气筒外排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甲苯、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甲醇、马来酸酐、吡啶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2限值要求,氯化氢、TVOC、二噁英等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液体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上料:物料由罐区泵入设备,上料或配料废气由反应釜顶部放空口收集后送至各自工艺废气处理系统;顺丁烯二酸酐储存及使用过程中需保温维持液态,也采用密闭管道由泵直接上料,上料废气经收集送至工艺废气预处理系统。主要固体物料五硫化二磷采用料仓自动上料:上料过程关闭计量料仓下料口,同时维持反应釜负压状态,随后打开下料阀门依靠重力落入反应釜,有机废气通过风机引至废气预处理设施。 原辅料储罐为固定顶罐或内浮顶罐,采用氮封,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收集为高浓有机废气送现有RTO进行处理。 厂界无组织VOCs、苯、甲苯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2限值,颗粒物、硫酸雾、甲醇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氯化氢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标准要求。 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相关要求。 2.废水 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真空泵废水、污冷凝水(来自三效蒸发及氯化铵母液提纯设施)、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技改项目高盐废水产生最大量约4.9m3/h,进入现有10m3/h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在建项目高盐废水产生量2.68m3/h,技改项目实施后,高盐废水合计最大产生量约7.58m3/h,技改项目高盐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可行。高盐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混合进入厂区3600m3/d****处理站处理,技****处理站最大废水量约284.45m3/d,技改项目实施后,该部分废水合计最大产生量1395.67m3/d,技改项目****处理站处理可行。 技改工程废水经处理后,PH、COD、BOD、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浓度满足**县润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甲苯、苯、AOX、吡啶、马拉硫磷、乐果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甲醇、乙醇、氯乙酸甲酯、甲胺浓度满足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附录C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计算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一企一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即**县润源****公司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过滤器、离心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80~90dB(A)。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拟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软水系统废滤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制氮系统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废:包括废氯化钙、废活性炭、废萃取液、废母液、蒸馏残液、冷凝残液、废沸石、蒸发废盐、污泥、废包装袋、沾染废物、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副产物32%硫氢化钠溶液、氯化铵等去向应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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