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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罗****公司森木岭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地质矿产**管理股书面反映。联系人:陈航,联系电话:0766-****339。
附件:罗****公司森木岭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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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