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澄清(三)
各投标人:
****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招标项目编号:****),现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版本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地点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此次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先后发布(答疑)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后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镇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8-****7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殷志明
电话:0551-****1456、132****5852
日期:2026年5月19日
****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招标项目编号:****),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疑问回复
疑问1: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要求按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提供,但本项目下载的“****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工程量清单”应该属于控制价清单,烦请提供下投标清单格式。
回复:《****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版本为准。
二、项目澄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27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本项目开标地点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4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此次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先后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后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镇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8-****7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殷志明
电话:0551-****1456、132****5852
日期:2026年5月11日
****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澄清(一)
各投标人:
****迁建工程配套安防基础设施项目(武警部分)(招标项目编号:****),现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条款偏差表》docx版文件详见本次发布澄清附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2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地点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此次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市**镇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8-****7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殷志明
电话:0551-****1456、132****5852
日期: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