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建成区内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大道801号**家园7幢803
中标金额:陆佰肆拾壹万贰仟伍佰陆拾柒元整(****567.00元)
评审得分:93.6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县建成区内河道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县建成区内的利民河、护城河等18条河水面及护坡打捞保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日常保洁同时,遇紧急情况或重大节日提前上岗、延后下岗,并全天候保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期内由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及测评,考核不合格将中止服务)。 服务标准:水域保洁标准达到负责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刚(组长)、王守印、王宁、王亚萍、付克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总预算金额的0.7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5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9日-2026年05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联系电话:150****950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供电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151****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150****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主任、潘工
电 话:151****2868、150****9509
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