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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657354 | 建设单位法人:封建利 |
| 崔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孙镇****工业园) |
| 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孙镇****工业园) |
| 经度:109.78221 纬度: 34.9451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8 |
| 蒲环批复〔202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657354001X |
| 2019-03-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800 |
| 1033.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65735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远****公司 |
| ****0581MA6YDYTP1M | 验收监测单位:**博远****公司 |
| ****0581MA6YDYTP1M | 竣工时间:2025-08-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3124)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新增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已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蒲环批复〔2023〕30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4万吨,年产副产品蜡40吨 品蜡4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4万吨,年产副产品蜡40吨 |
| 项目为新增 4 万吨 / 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产能,原规划产能发生重大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已按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批复文号:蒲环批复〔2023〕30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项目采用Ziegler-Natta 低压淤浆法、聚合、分离、干燥等工艺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主要工序包括催化剂配制及加料、聚合、分离和干燥、粉料脱气、粉料掺混及包装、溶剂回收等,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要求完全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方面: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厂区污染初期雨水及办公生活污水,全部依托厂区现有配套污水处理与回****处理站+中水深度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置,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生产工序,回用产生浓缩浓水再经厂区提标改造浓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置,合规排入北洛河;全厂不新增废水污染物种类,****处理站、深度处理系统、浓水处理系统处置余量充足,负荷占比小,依托条件稳定可行;厂区标准化废水总排口(DW001)配套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全天候联网监控,外排废水稳定满足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管控要求及**省地方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废气方面:生产配套有组织工艺有机废气分类收集处置,工艺装置产生的G1、G3、G4、G7、G8、G9有机废气全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送入厂区现有余热锅炉配套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协同焚烧净化处理,达标后经50米高标准化排气筒(DA026)高空排放,G2废气闭环回流上游DMTO装置提纯回用;罐区、装车区域配套无组织挥发性废气依托厂区现有成熟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干法脱硫+三级冷凝+吸附+催化氧化一体化工艺深度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生产配料、物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分别配套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高效除尘,净化后依次经15米高排气筒(DA038、DA039)达标排放;全厂液态VOCs原辅材料全部采用密闭内浮顶储罐储存,生产输送、装卸接驳全流程密闭管控,常态化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管控,设备动静密封点台账全覆盖,开停工异常工况废气接入火炬系统安全焚烧处置,全面严控无组织废气逸散。噪声方面: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聚乙烯生产装置机组、粉料包装成套设备、各类输送机泵、风机等通用设备,环评要求全部优选低噪声节能型成熟设备,同步配套设备基础减震垫、柔性接管、车间密闭隔声屏障、厂区合理布局降噪等综合防控措施,从源头、传播路径双向管控厂界噪声。固废方面:全厂固体废物严格分类分区闭环管控,一般固体废物包含未污染废旧滤芯滤布、生产筛分收集粉尘,洁净废旧滤布合规移交属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聚乙烯筛分粉尘全部厂内回收回用,**化利用;危险固体废物涵盖生产工艺滤渣、废旧吸附剂、废瓷球、反应重组分、受污染废旧滤芯滤布、废活性炭、沾染原辅材料废旧包装容器、设备维保废机油等,全部依托厂区现有两座标准化防渗危废暂存库分区分类规范贮存,台账全链条登记,定期合规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专车闭环转运安全处置,不在厂区违规堆存滞留;办公生活垃圾全域密闭垃圾桶定点收集,常态化移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配套建设的废水收集回用处置设施、全厂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综合治理设施、源头降噪隔声减震设施、固体废物分类贮存闭环管控设施,全部严格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同步建成、同步调试、同步投运,污染治理主体工艺、设备配套规格、管网布设走向、排放点位高度、危废库房防渗防渗防雨防腐标准均与环评设计完全一致,未删减任何治理设施、未变更污染物处置流向、未降低环保管控标准,全厂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工况稳定,满足常态化合规生产管控要求。 |
|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全品类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治理工艺技术、污染物排放路径、贮存处置方式,均与环评批复备案内容保持完全一致,无工艺调整、无设备简化、无点位变更、无管控降级,全过程未发生环保设施相关变更情况,不存在环境污染防治重大变动情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环境风险: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渗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3. 环境监测:按环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监测,保存监测记录并公开。 4. 其他:落实环保管理台账制度,建立环保设施运维记录,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和设备泄漏检测(LDAR)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事故应急池、防渗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重点区域均落实了防渗措施;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建立了环保台账和设施运维记录,各项要求均已落实。 |
| 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防渗、监测等相关措施,均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11.91 | 2.59 | 0 | 0 | 0 | 314.5 | 2.59 | |
| 73.86 | 10.584 | 164.54 | 0 | 0 | 84.444 | 10.584 | |
| 0.66 | 0.036 | 11.75 | 0 | 0 | 0.696 | 0.036 | |
| 0.25 | 0.002 | 0 | 0 | 0 | 0.252 | 0.002 | |
| 25.48 | 0.21 | 0 | 0 | 0 | 25.69 | 0.21 | |
| 0.59 | 0.005 | 0 | 0 | 0 | 0.595 | 0.005 | |
| 0 | 942 | 0 | 0 | 0 | 942 | 942 | / |
| 141.233 | 0 | 380.94 | 0 | 0 | 141.233 | 0 | / |
| 199.85 | 1.5911 | 519.34 | 0 | 0 | 201.441 | 1.591 | / |
| 40.04 | 0.0394 | 419.62 | 0 | 0 | 40.079 | 0.039 | / |
| 237.58 | 0.0769 | 0 | 0 | 0 | 237.657 | 0.077 | / |
| 0.07 | 0 | 0 | 0 | 0 | 0.07 | 0 | / |
| 1 | ****处理站 | 《**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 2 及环评批复要求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规模 1300m3/h,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 在线监测 + 定期手工监测 | |
| 2 | 中水深度处理系统 | 回用水水质标准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规模 800m3/h,处理后废水回用生产 | 定期监测 | |
| 3 | 浓水提标改造处理系统 | 《**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 2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规模 1100m3/h,处理后外排北洛河 | 在线监测 + 定期手工监测 |
| 1 | 余热锅炉 + SCR 脱硝装置(DA026)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有机废气,50m 高排气筒排放 | 定期监测 | |
| 2 | 油气回收装置(DA015)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罐区及装卸区废气,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定期检测 | |
| 3 | 布袋除尘器(DA038)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添加剂系统粉尘,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定期检测 | |
| 4 | 布袋除尘器(DA039)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用,处理包装工序粉尘,15m 高排气筒排放 | 定期检测 |
| 1 | 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 按环评要求建成,低噪声设备 + 减振基础 + 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监测 |
| 1 | 重点区域(装置区、罐区、危废间、污水处理区)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 已按环评要求完成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建设,配套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计划开展监测 |
| 1 | 一般固废:未污染废滤芯滤布由环卫清运,过滤粉尘厂内回收利用 | 已按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处置 | |
| 2 |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 2 座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按要求建成规范危废暂存库,台账齐全,处置流程合规 | |
| 3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按要求落实,定点收集、日产日清 |
| 1 | 厂区内合理绿化,减少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影响 | 已按环评要求完成厂区绿化建设,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 1 | 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已按环评要求建成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 | |
| 2 | 落实防渗、防泄漏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已按要求落实重点区域防渗,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记录完整 |
| 给水、摔水、供电、供热、空压站、制氮、火空炬均依托现有工程。循环冷却水、中心控制 室、维修设施、中央化 验室、消防、生活福利 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乙烯罐、氢气、己烷罐、成品储存仓库均依托现有工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余热锅炉(依托现有)处理,余热锅炉设有低氮燃烧器(依托现有),尾气经 SCR脱硝后50m排气简(DA026,依托现有)高空排放。包装及添加剂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简排放(DA038、DA039),己烷储罐及装卸区产生的有机废气 经甲醇罐区油气回收系统(依托现有)收集后经三级冷凝+吸附+催化氧化(依托现有)处理后15m摔气简(DA015)(依托现有)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及排放口均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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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无相关措施需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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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区域削减要求。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二)规范削减措施来源。区域削减措施应明确测算依据、测算方法,确保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含关停、原料和工艺改造、末端治理等)。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子,原则上其对应的国家实施排放总量管控的重点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因子,其对应的主要污染物须进行区域倍量削减。二氧化氮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细颗粒物超标的,对应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臭氧超标的,对应削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出具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 况,**县2022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CO为达标因子, 颗粒物( PM10) 、 颗粒物( PM2.5) 、O3为不达标因子,根据补充监 测,非甲烷总烃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需对颗粒物( PM10)、NOX、非甲烷总烃进行倍量削减。根据《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 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 、NO X、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120t/a 、0.024t/a 、18.049t/a。非甲烷总烃削减源为“甲醇罐区VOCs治理项目”对非甲烷总烃 的削减。甲醇罐区VOCs治理项目于2021年6月设计,2021年7月开工, 2022年2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厂区内现有监测,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的平均净化率为 99.7%,经计算,甲醇罐区及装卸区非甲烷总烃经三级冷凝+吸附+ 催化氧化处理后,排放量为0.33t/a, 削减量为109.49t/a。颗粒物及NOX****中心开工加热炉运行产生的废气污 染物。烯烃中心设1台开工加热炉,主要为MTO装置甲醇加热,燃料为厂内LPG管网燃料气(主要为丙烷),设有2个排放口,于2022年 12月14日不再进行使用,甲醇加热使用其他装置区使用后的低压蒸 汽 ( 0. 5 MPa) 。烯烃中心开工加热炉颗粒物及NOX产生量参照《污染源源强核 算技术指南火电》 ( HJ888-2018)中实测法进行计算。颗粒物消减量为4.61t/a,NOX消减量为41.3t/a。我公司“甲醇罐区VOCs治理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并正常运 行,烯烃中心开工加热炉已停用,削减量未纳入区域重点减排工 程的措施,削减量可满足拟建项目削减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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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不新增生态用地,厂区内按要求进行绿化,加强厂区生态环境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完成厂区绿化建设,生态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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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无相关措施需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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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按规范编制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 厂区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需按规范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3. 制定并执行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监测,****监测台账; 4. 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维台账、固废管理台账,常态化开展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阶段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全部落实相关措施: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全部建成;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监测,各类环保台账、运维记录、LDAR工作台账完整规范,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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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