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医院) 采购人地址: **市**南路505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楼****社区康复****办公室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护理照护人员,护理照护人员由乙方管理,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统一提供老年科、精神科住养人员的生活护理和安全护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 区域:********医院)精神科6个科室,老年科2个科室。 (三)服务事项 1、乙方负责护理照护人员的招聘、体检、录用、培训及全程全人管理。须与护理照护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依法制定工资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因未缴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对其员工的劳动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须确保所有护理照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承诺所有护理照护人员无犯罪记录。对护理照护人员的****医疗机构及其科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基本生活护理的技能、技巧及防范措施、安全知识(患者和自身安全)、仪容、仪表、礼貌用语、服务意识、服务态度、人文关怀等方面,不断提高护理照护人员的素质,确保服务质量满足住院患者对护理照护人员的需求。 3、上岗前护理照护人员需进行岗前体检。新聘及续聘护理照护人员须进行一年一次的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岗位要求。 4、乙方须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及调配机制,根据科室和患者需求及时配备或调整人员,确保服务不间断。每月向相关科室提供在岗人员名单,人员变动需提前与科室负责人沟通。 5、乙方须制定护理照护人员工作守则。规范服务用语、文明用语,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并遵循相应的工作质量标准,教育护理照护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考核,并以此作为护理照护人员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6、乙方须派驻3-4名****医院,负责协调矛盾纠纷,及时办理陪护服务事项,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严禁因护理照****医院病人的收治。****管理部门沟通,听取甲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7、乙方须保证从质量、****医院患者的护理需要。患者的护理级别与科室商讨决定,老年科每位护理照护人员护理人数按患者交纳的陪护费和患者病情确定,严格按照收费情况安排护理照护人员(如一对多不得超过7人),护理照护人员请假需专人替班,以确保护理效果,精神科护理照护人员工作期间内须承担病房安全责任管理职责,如因护理照护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护理差错、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乙方派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8、乙方负责病区内外卫生。制定卫生标准,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无异味。 9、乙方根据科室实际情况,负责护理照护人员每月排班。由于老年科护理照护人员长期吃住在科室,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水电费:20元/人/月(老年科护理照护人员),日常用品由乙方自行配备。甲方提供办公场所,其水电费由乙方按年度向甲方支付。 10、乙方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乙方对老年科(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重性精神病等)经济困难患者制定合理的费用减免或优惠方案,报甲方备案。对于政府有明确补助政策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请相关补助。 11、乙方承担护理照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己发生疾病或意外伤害引发的纠纷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于自身疾病不能胜任工作的护理照护人员应予以换岗或辞退(被精神病人殴打视情况而定,协商解决)。 12、乙方应规范管理教育护理照护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严禁在科室内或护理照护人员值班室内使用电烤炉、电磁炉、电热水器、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设备。 1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2.人员配置要求
/ 4.其他要求(一)老年科护理照护人员人数由乙方根据业务自行确定,其收费标准****医院业务共同制订,由物价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可根据患者病情、服务难易程度及患者(或家属)的要求进行调整。由乙方与家属(或监护人)签订陪护服务同意书。 (二)精神科及老年科内务管理人员服务费:该部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老年科护理照护人员费用:该部分人员的所有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乙方须独立负责其薪酬发放与管理。 (三)服务考核 甲方对乙方的护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护理照护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处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的支付挂钩。因护理照护人员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甲方可凭服务考核结果在当月应付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按要求提供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后,下月 2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乙方须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至甲方财务科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3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金鹗支行(****:430********05250470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5-19 —— 2028-05-18 五、服务地点 ********医院)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及内容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要求及内容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作业服务方案,自主开展服务活动。 5.乙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服务期间所有劳动风险、经营风险、安全问题等概由乙方负责。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处罚制度给予处理。 4.如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考核(具体详见《护工公司管理考核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