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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81219P | 建设单位法人:彭佳期 |
| 蔡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社区柳叶东路68号 |
| ******楠竹110kV变电站1号、2号主变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大堰垱镇楠竹村 |
| 经度:111.64364 纬度: 29.758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1 |
| 常环建辐〔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6.06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8121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000MA27U0414T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2026-01-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2 |
| 2026-04-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6-04/13/202********950****29411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期工程不新征土地,拆除原有2台主变(#1、#2)、基础及事故油坑,新购2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50MVA,采用户外式布置;不新增110kV、35kV及10kV出线;拆除原有电容器组及基础,#1主变配置(4.8+3.6)Mvar电容器组、#2主变配置(4+3.6)Mvar电容器组;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在#2主变西南侧**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25m3,在控制室与#2主变之间**1个成品危废暂存间,占地4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工程不新征土地,拆除原有2台主变(#1、#2)、基础及事故油坑,新购2台主变,主变容量为2×50MVA,采用户外式布置;不新增110kV、35kV及10kV出线;拆除原有电容器组及基础,#1主变配置(4.8+3.6)Mvar电容器组、#2主变配置(4+3.6)Mvar电容器组;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在#2主变西南侧**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25m3,在库房南侧**1个成品危废暂存间,占地3m2。 |
| 由于原环评规划的危废间的位置造成控制室出入不方便,因此****电站靠围墙一侧,另外,****电站之前的危废间暂存的运营经验,占地面积3m2也可以满足暂存要求,因此本次危废暂存间比环评阶段占地面积少了1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相关扬尘环保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落实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泄油事故,事故油池和油坑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沾染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未沾染废油的可作为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拆除后的****公司回收利用。(二)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工程和敏感点的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油、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分类进行贮存、安全处置。设置的成品危险废物暂存间需做好暂存间的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降噪减震工作,厂界噪声要达标;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限值要求,确保工程和敏感点的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四)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总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以满足事故情况下最大油量要求,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要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五)项目建成运行后须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项目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具体负责。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前开展了文明施工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了施工管理,全面落实了施工现场“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未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间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未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规范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拆除及安装变压器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原废弃事故油池未沾染废油,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送至当****处理场综合利用。拆除****公司回收利用。(二)站内已建设一间成品危废暂存间和一座事故油池,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功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更换的废旧蓄电池和事故产生的废油分别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在危废暂存间或事故油池内贮存,建设单位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废油、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等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分类进行贮存、安全处置。****电站优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根据电力变压器实验报告,本期更换的2台主变的声压级均≤60dB(A)。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处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已严格落实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措施。经现场调查,变电站调查范围内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四)已建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可以满足事故情况下最大油量要求,事故油池采取了防渗措施,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待产生事故废水和废油时,拟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五)建管单位已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文件,并委托****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运行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不定时进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按要求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经向建设单位了解,本工程暂时未发生环保相关纠纷投诉问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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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工程施工过程应在站内进行,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②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 ③施工完成后对站内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貌。变电站内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固化,防止水土流失。 ④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做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 ①变电站施工在围墙范围内进行施工,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未扩大施工区域范围。 ②本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量,减少了建筑垃圾产生量,并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 ③经调查,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站内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基本已恢复原貌。 ④经调查,施工单位未在雨天进行土石方开挖施工,并在大风、雨天,做好了施工区的临时防护。 |
| 1 | 本期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并**1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 本期拆除原有事故油池,并**1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
| 生活垃圾集中收后暂存于站内垃圾桶,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集中环卫部门指定处置地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垃圾集中收后暂存于站内垃圾桶,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集中环卫部门指定处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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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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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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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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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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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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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