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东岭村道1次差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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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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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仓头镇东岭村道1次差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6)0022号-1 ******县仓头镇东岭村道1次差路提升项目 **** **省安****中心大街1-37号 3,021,800.00 评审总得分:9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县仓头镇东岭村道1次差路提升项目 本次磋商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0日历天 苏亮 豫241****51404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佳、徐永涛、詹秋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2,21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新仓大道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2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176****8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方式:176****8376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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