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公告 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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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公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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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6号

[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公告 公土征收公告〔2026〕第6号
发布时间: 2026-05-19 17:01

位于孱陵大道东侧、**县安鑫****公司以南、****公司北侧公共通道以北、****社区居民****原种场集体土地,****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时间:2006年12月30日、2009年9月18日

批准文号:鄂土资函〔2006〕1198号、鄂土资函〔2009〕1095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批准的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种场集体土地面积10828.57平方米,四至界限为:****社区居民区、南抵****公司北侧公共通道、西抵孱陵大道、北抵**县安鑫****公司(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四、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本宗****原种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政府

2026年5月20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位于孱陵大道东侧、**县安鑫****公司以南、****公司北侧公共通道以北、****社区居民****原种场集体土地,****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策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1.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孱陵大道东侧、**县安鑫****公司以南、****公司北侧公共通道以北、****社区居民区以西,土地总面积为10828.57平方米,地类为耕地(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审批图)。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以实际调查及涉及人员签字确认的种类、数量为准。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城市发展用地需要,****种场集体土地。

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综合标准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宗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4.8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的标准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公政发〔2024〕2号)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据实补偿;地上附****县政府公布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颁布标准的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补偿依据。上述征地补偿****服务中心一次性拨给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按以下要求分别支付。

土地补偿费拨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使用和分配;安置补助费补偿给被安置对象,或者补偿给被安置对象的相关单位;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补偿给所有权人。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该宗地征收后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方式予以安置。我县承诺将认真落实社保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

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原种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人民政府或****反映。

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本宗****原种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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