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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地区兴华7探井勘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地区兴华7探井勘探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区**图克镇**六社东南615m
4、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进场道路299m,**道路占地面积约1794m2,该平台井场占地面积18761m2,钻探4口评价井,平均井深5780m。施工期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施工结束后,钻井设备等拆除后运至下一井场使用。
5、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6日(20个工作日)
7、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483-****0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