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示范区(贺****园区建设项目二期边坡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土方开挖与回填、排水沟、挡土墙等工程。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1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西路161号,****中心东侧附属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5 月 1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5 月 24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叁万捌仟捌佰壹拾陆元伍角伍分(¥****816.55)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小兰(注册编号:桂245****04275;身份证号:450881********7780) | ||||||||||
| 专职安全员 | 何丽萍(证书编号:桂**C3(2025)****813;身份证号:452402*********00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华润示范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光电产业园污水预处理项目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伍仟玖佰贰拾元柒角捌分(¥****920.78)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唐宇阳(注册编号:桂245****00033;身份证号:420111*********4219) | ||||||||||
| 专职安全员 | 卢林(证书编号:桂**C3(2019)****707;身份证号:450881********44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市灵峰山以西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育才路(建设中路-西约街)、****学院东校区大门-******局 **分局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壹仟玖佰陆拾贰元壹角贰分(¥****962.12)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包楚(注册编号:桂245****01175;身份证号:452402********422X) | ||||||||||
| 专职安全员 | 张年李(证书编号:桂**C3(2023)****949;身份证号:452402********125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项目1:****农场道路工程(一期)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本项目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分值计。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ggzy.****.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18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