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区绿色储能材料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永泰路北侧标准厂房)预算编制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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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绿色储能材料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侧标准厂房)预算编制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5-19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经开区绿色储能材料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侧标准厂房)预算编制服务

1.2项目建设单位:**** 1.3项目概况:共建设四栋标准厂房,项目总开发用地面积约为17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980平方米,包含室外附属设施及配套。

1.4服务内容:工程预算清单的编制,范围为图纸上所有内容(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 资格及相关要求

2.1(1)投标人(中介机构)须为**市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内精选层单位,****园区暂停被委托资格的(详见浏评发【2024】1号);****园区项目不超过2个;

(2)项目造价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2.2 服务时限:收到图纸15天内完成预算编制,按建设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对审、出具咨询报告成果。

三、评标办法及上限价标书代写

3.1评标办法及上限价:定价遴选。标书代写

3.2服务费上限价:暂定5.7375万元,具体计算如下:预算编制计费基数暂按3000万元计取,专业工程调整系数1,优惠50%,经查阅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四栋厂房均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算量及计价存在一定的模板复用率,经综合考虑记取8.5折(参该项目设计服务复杂调整系数)预算编制服务费计算为:(500*0.006+1500*0.0046+1000*0.0036)*1*0.5*0.85=5.7375万元。

四、投标文件组成标书代写

4.1 投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标书代写

4.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4.3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承诺函(附件三)、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四)。

五、付款方式

5.1乙方在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出具咨询报告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甲方初审金额的 50%;工程竣工验收且咨询服务费经结算审核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甲 方要求提供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其他

6.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集团有限公司316室(**经开区**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8090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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