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城市管理联合执法违建拆除等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确定,实行定额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300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2)服务费交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 ②开 户 行:****银行****公司**海河路支行 ;③银行账号:510********100000149;④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更正为:废标,不收取代理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采购项目例行自查自纠工作,经核查发现:该项目核心采购内容虽为违法建筑拆除辅助服务,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质性涉及建设工程拆除作业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拆除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拆除工程。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未设置上述法定资格条件,存在资格条件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问题。 采购人联合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复核,一致认定原采购文件资格条件设置违****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项目合法合规实施,维护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秩序,决定依法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无
名称:****
地址:**市**路1号
联系方式:083****2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海滨中路3号**渔村三区3-1****超市海滨中路分店2楼)
联系方式:083****80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83****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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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