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龙马潭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

下载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

2026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审方法

第八章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委托,拟对**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5.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识别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氮、磷等污染突出的水体及所涉区域,支持流域内统一协调,系统治理。****自主采购**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本项目共计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5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线上报名:2026年5 月 20日至2026年 5月26 日9:30-11:30,14:30- 17:00,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纸质报名资料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给代理机构。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有效期,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被介绍人身份证(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提交后,拨打获取文件咨询电话139****3129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并交纳报名费;我公司收到该费用后(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报名),办理报名登记。报名完成后,本项目招标文件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标书代写

本项目文件为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文件方式--线上报名。不提供邮寄发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29 日15:0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 5 月 29 日15:0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标书代写

十一、磋商地点:**区**街二段3段2号院1栋11层11-2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区**街二段3段2号院1栋11层11-2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30-****930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支行

账 号:113********026377

地 址:**市**区成致路50号银龙国际11栋306号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或3家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形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15.2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15.2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①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阶段合理的时间内在现场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②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6

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为10%。

7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8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9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10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11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复印件(均加盖鲜章)到**市**区成致路50号银龙国际11栋306号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负责答复。

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负责答复;供应商自购买磋商文件当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负责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四****公司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3129

联系地址:**市**区成致路50号银龙国际11栋306号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18

采购代理

服务费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人民币:3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9

采购法

第四十九条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0

所属行业

服务业

特别说明:若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须知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须知表内容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标书代写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购磋商文件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标书代写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5.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如有)采用U盘制作,应包含全部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省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8.5电子文档的要求: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9.3 最终报价及承诺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9.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磋商及评审过程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公司作备案资料保存。 26.6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此项目合同不允许分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分包。

28.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付款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

37.询问、质疑的接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负责。

十、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标书代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3、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二)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四)①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②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公司(供应商注册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标书代写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提供供应商单位在中国采购网(www.****.cn)上“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失信行为记录承诺函;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注意: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现拟对**区濑溪河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调查。通过系统摸**域内重点乡镇(胡市镇、金龙镇、双加镇)、重点片区的污染底数及主要污染来源,识别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并形成矢量图,结合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识别结果,分流域明确污染来源,说明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等方面情况,形成农业面源突出区域清单,完成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一区一策”系统监管方案编制,形成支撑后续污染整治工作的核心基础材料。本次采购1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依据《**市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工作方案》(泸市环函〔2026〕12号)要求,对**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开展专项调查,系统摸清区域内重点乡镇(胡市镇、金龙镇、双加镇)及重点片区的污染底数与主要污染来源。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市**区濑溪河流域(胡市镇、金龙镇、双加镇),重点围绕濑溪河胡市大桥断面(国控/省控断面)涉及的流域范围开展调查。 (2)突出区域识别:识别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并形成矢量图; (3)污染来源分析:结合识别结果,分流域明确污染来源,说明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及其他成因(植被覆盖、不合理耕作、水土流失、村落面源流失等)情况,并附必要的点位和照片等信息。 (4)清单编制:完成**区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清单

(5)“一区一策”方案编制:参照农业面源污染核心区域“一区一策”系统监管方案提纲编写,形成支撑后续污染整治工作的核心基础材料。

2、服务要求

1.纸质成果:最终成果报告、附图附表等纸质档3份,每份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成果:与纸质成果内容一致的电子档1份(光盘或U盘),格式包括Word、PDF及矢量文件(.shp或.dwg)。

2.成果内容:

(1)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清单(参照泸市环函〔2026〕12号附件2样表格式),内容包括:县(区)、流域名称、断面名称、断面类型、涉及乡镇、面源成因等;

(2)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矢量图:包括面源污染重点区域分布矢量图、规模化畜禽养殖消纳土地范围矢量图等。

(3)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一区一策”系统监管方案(提纲),应包含以下章节:

﹒ 调查县域情况(县域基本情况、重点调查乡镇、突出区域识别)

﹒ 污染来源分析(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其它成因)

﹒ “一区一策”系统监管方案(防治措施、监管台账、监督监测)

﹒ 保障措施

﹒ 附图附件(含畜禽养殖及污染处置情况表、水产养殖及尾水治理情况表、面源污染重点区域分布矢量图、规模化畜禽养殖消纳土地范围矢量图等)。

3.成果合格标准:

(1) 成果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可靠,符合国家、**省及**市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2) 成****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初步审核;

(3) ****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的审核;

(4) 成果通过上述审查且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视为最终合格。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及范围:**市**区濑溪河流域(胡市镇、金龙镇、双加镇),重点围绕濑溪河胡市大桥断面(国控断面)涉及的流域范围开展调查。

(3)付款方式:1.最终成****生态环境局初步审核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最终成果报告通过省、市审核备案,****环境局验收通过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4)安全要求: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外开展本项目现场调查工作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对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责任、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售后服务要求:

1.修改完善义务:供应商在成果提交后,应根据采购人、****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或市级****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对成果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所有审核并同意;

2.专家审查配合:若市上要求组织专家审查,供应商需配合完成成果汇报、资料提供及专家意见的响应修改;

3.后续技术支持: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的成果应用、技术咨询及省市后续相关报送工作;

4.售后时间:售后服务期限为成果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2个月,期间供应商应无偿响应采购人关于成果解释、数据更新、方案完善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后,****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审核,****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完成修改后,市级部门接收无意见后视作完成报送工作,由采购人出具最终验收合格意见。

(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标书代写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本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特此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可选择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特此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本公司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特此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可选择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可选择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截止本次投标活动前,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特此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截止本次投标活动前,本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特此承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供应商无失信行为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根据采购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标书代写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四、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技术要求应答表

第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应答表

第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 1 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报价一览表(可根据各供应商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项目完成时间

服务期限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注:报价表应单独密封包装,并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签字、盖章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候选人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两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标书代写

(3)获取磋商文件的****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综合评分

3.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1

报价30%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

2

项目实施方案36%

3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 ①组织实施方式;②项目进度计划;③成果质量保证方案;④调研期间保障措施;⑤方案评审论证保障计划;⑥应急预案;共计6项(以序号①②③……⑥为项数);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6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3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实质性内容、引用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照搬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的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需求分析15%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项目需求分析,包括:①现场调查、踏勘、前期数据收集与整理方案;②项目整体工作思路、技术路线;③项目成果编制要点分析及对策,共计3项(以序号①②③为项数);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不符或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而无实质性内容、引用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方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照搬采购文件内容且未作出进一步描述的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团队12%

12分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环境科研或生态学或水****或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得6分,中级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环境科研或生态学或水****或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得4分,中级得2分。

3.报告编制专员(1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环境科研或生态学或水****或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的初级职称得2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2.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履约经验7%

7分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2024年至今(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起往前起算)类似业绩的,得3.5分,最多得7分。标书代写

注:1.提供项目合同复印(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类似业绩指农业面源方面污染区调查。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 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 (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类型:

2、合同定价方式:

3、合同履约期限:

4、合同履约地点:

5、支付方式:

6、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7、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验收组织方式:

履约验收程序: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履约验收标准:

8、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

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项目,当供应商技术服务的过程及成果报告不能达到采购人及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具体要求及相关行业要求对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进行限期整改。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10、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遵循相关行业技术要求,完成相关技术服务,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本项目以合同价款为准,供应商成本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服务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其整改成本及风险均有供应商承担。

11、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4、合同其他条款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9
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龙马潭区濑溪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调查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