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生物年产1万吨高端微生物多糖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诸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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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49012P单亦辉
王栋**省**市**市
密州街道芦河大道355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华源生物年产1万吨高端微生物多糖项目****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市**市 **省**市**市芦河大道3555号
经度:119.471635 纬度: 35.985643****环境局**分局
2024-07-01
诸环审报告表〔2024〕52号913********549012P001U
2025-09-2650000
1318****
913********549012P****
913********549012P****公司
****0703MACFMBAG792025-12-31
2026-04-172026-05-15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347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位于**市密州街道341国道与芦河大道交汇处。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位于**市密州街道341国道与芦河大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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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占地面积70767m2,总建筑面积约41000m2,主要建设车间、仓库等。项目新购置提取机、离交机、烘干机、包装机等设备46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甜菊糖和7000吨伴生产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0767m2,总建筑面积约41000m2,主要建设车间、仓库等。项目新购置提取机、离交机、烘干机、包装机等设备46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甜菊糖和7000吨伴生产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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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艺流程简述:(1)粉碎、(2)浸提、(3)复盐沉淀、板框过滤、(4)前处理、(5)连续离交、(6)膜分离、(7)后处理、(8)膜浓缩、(9)热浓缩、(10)干燥包装、(11)RA糖加工(①RA糖加工溶解结晶、②RA糖加工离心、③RA糖加工干燥包装)、(12)TSG95糖加工(①TSG95糖加工溶解结晶、②TSG95糖加工压滤、③TSG95糖加工干燥包装)、(13)低甙糖加工(①低甙糖加工母液浓缩、②干燥包装)、(14)精馏、尾气吸收、(15)伴生品烘干。工艺流程简述:(1)粉碎、(2)浸提、(3)复盐沉淀、板框过滤、(4)前处理、(5)连续离交、(6)膜分离、(7)后处理、(8)膜浓缩、(9)热浓缩、(10)干燥包装、(11)RA糖加工(①RA糖加工溶解结晶、②RA糖加工离心、③RA糖加工干燥包装)、(12)TSG95糖加工(①TSG95糖加工溶解结晶、②TSG95糖加工压滤、③TSG95糖加工干燥包装)、(13)低甙糖加工(①低甙糖加工母液浓缩、②干燥包装)、(14)精馏、尾气吸收、(15)伴生品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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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施工期应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控制和减少粉尘污染。项目运营期间,原料粉碎废气、伴生品及干叶渣烘干包装废气、主产品干燥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16m高排气筒P9、P11、P12排放;连续离交废气、膜分离废气、后处理废气、浓缩废气、甜菊糖加工废气、精馏废气、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等经“密闭管道+二级水喷淋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6m排气筒P10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8排放。 二、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生****处理站“气浮+厌氧+A0生化”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深度处理。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三、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进行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废气G1、连续离交废气G2、膜分离废气G3、后处理废气G4、膜浓缩废气G5、热浓缩废气G6、RA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8、RA糖加工离心废气G9,TSG95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11,TSG95糖加工压滤废气G12、低甙糖加工母液浓缩废气G14、精馏废气G18、乙醇储罐呼吸废气G19、伴生品烘干废气G16、滤渣烘干废气G17、干燥包装废气G7、RA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G10、TSG95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G13、低甙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G15、依托盐酸储罐呼吸废气G20、污水站废气G21。 ①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9排放; ②连续离交废气G2、膜分离废气G3、后处理废气G4、膜浓缩废气G5、热浓缩废气G6、RA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8、RA糖加工离心废气G9,TSG95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11,TSG95糖加工压滤废气G12、低甙糖加工母液浓缩废气G14、精馏废气G18、乙醇储罐呼吸废气G19经密闭收集后“二级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0排放; ③伴生品烘干废气G16、滤渣烘干废气G17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1排放; ④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干燥废气G7、G10-1、G13-1、G15-1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5、P16排放; ⑤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包装废气G10-2、G13-2、G15-2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2、P13、P14排放; ⑥污水站废气G21经加盖收集后,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8排放; ⑦依托盐酸储罐呼吸废气G20由密闭管道收集,经水封吸收后无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项目排气筒P9、P11-P16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排气筒P10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 排气筒P8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同时,生产车间外监控点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二、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连续离交废水、膜分离废水、后处理废水、膜浓缩废水、干燥包装废水、低甙糖加工废水、伴生品烘干包装废水、精馏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除循环冷却水排水外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混合,经市政管网排入******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长距离管道输送到****的张面河、白**、虞河、白浪河用于以上河流**段的景观、城镇生态补水及沿途生态补水、农业用水、生产用水等。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烘干机、各类物料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声压级在90dB(A)以下。经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根据生产线的位置合理布置排气筒的位置,把P12排放的干燥包装废气、RA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TSG95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低甙糖加工干燥包装废气分开排放,分别是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P15、P16高空排放;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m排气筒P12、P13、P14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未发生变化,排放污染因子,污染物的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化验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滤渣、废包装物、废树脂、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化验废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其中滤渣、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化验废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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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57.6833 57.6833 0 0 57.683 57.683
0 157.76 281.02 0 0 157.76 157.76
0 7.73 25.31 0 0 7.73 7.7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34 1.36 0 0 1.34 1.34 /
0 0.376 0.92 0 0 0.376 0.37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连续离交废水、膜分离废水、后处理废水、膜浓缩废水、干燥包装废水、低甙糖加工废水、伴生品烘干包装废水、精馏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除循环冷却水排水外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混合,经市政管网排入******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长距离管道输送到****的张面河、白**、虞河、白浪河用于以上河流**段的景观、城镇生态补水及沿途生态补水、农业用水、生产用水等。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水温在14.2℃-23.6℃,PH值在7.2-7.3(无量纲),CODcr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为273.5mg/L,氨氮日平均浓度最大为13.4mg/L,总氮日平均浓度最大为28.1mg/L,总磷日平均浓度最大为0.603mg/L,悬浮物日平均浓度最大为64.75mg/L,生化需氧量日平均浓度最大为81.43mg/L,石油类日平均浓度最大为0.348mg/L,动植物油日平均浓度最大为0.778mg/L,挥发酚、硫化物未检出。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CODcr500mg/L、悬浮物400mg/L、BOD5300mg/L、氨氮2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挥发酚2.0mg/L、硫化物1.0mg/L、动植物油100mg/L、石油类20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9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9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15(P9)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2 二级喷淋吸收+16m高排气筒P10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 连续离交废气G2、膜分离废气G3、后处理废气G4、膜浓缩废气G5、热浓缩废气G6、RA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8、RA糖加工离心废气G9,TSG95糖加工溶解结晶废气G11,TSG95糖加工压滤废气G12、低甙糖加工母液浓缩废气G14、精馏废气G18、乙醇储罐呼吸废气G19经密闭收集后“二级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0排放;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16(P10)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9.03mg/m3、排放速率为4.5×10-2kg/h。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VOCs:60mg/m3、3.0kg/h)。
3 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1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伴生品烘干废气G16、滤渣烘干废气G17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1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21(P11)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4 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2、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3、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4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包装废气G10-2、G13-2、G15-2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2、P13、P14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19(P12)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2mg/m3。排气筒DA020(P13)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排气筒DA022(P14)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5 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5、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P16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RA糖加工、TSG95糖加工、低甙糖加工干燥废气G7、G10-1、G13-1、G15-1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5、P16排放;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17(P15)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排气筒DA018(P16)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mg/m3。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颗粒物≤10mg/m3)。
6 碱吸收+15米高排气筒P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污水站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污水站碱吸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8排放。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DA008(P8)有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排放速率为3.0×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13mg/m3、排放速率为2.4×10-4kg/h,臭气浓度排放最大值为478(无量纲),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7 无组织 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同时,生产车间外监控点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G20由密闭管道收集,经水封吸收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氯化氢通过加强通风、厂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VOCs最大浓度为1.11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标准限值(VOCs:2.0mg/m3、臭气浓度:16(无量纲));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77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4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0mg/m3、氯化氢:0.2mg/m3);氨最大浓度为0.13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8mg/m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 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为1.6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为1.7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Nm3,1h平均浓度值:6mg/N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车间隔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烘干机、各类物料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声压级在90dB(A)以下。经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51.1~54.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5.1~48.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已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化验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滤渣、废包装物、废树脂、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化验废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其中滤渣、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化验废液、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厂区绿化,保护环境 已在厂区进行绿化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局里备案,备案编号:****782-2025-008-M,已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已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了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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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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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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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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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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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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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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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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