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150,000元 人民币 |
| 7,689,210.33元 人民币 |
| 无 |
| 2026年**轨道交通广告粘贴制作及灯箱片安装服务 补遗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轨道交通广告粘贴制作及灯箱片安装服务补遗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4.4条 “投标人须提供3M材料厂商质量保证书及授权销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获得3M材料厂商(或3M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书和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经销商,还需提供3M厂商对经销商的授权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的评标结果不受影响;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中“提供材料厂商质量保证书及授权销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的描述。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修改为“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4. 本项目含税总价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10.33元,不含税总价招标控制价金额为:****894.37元,含税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不含税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以随本次补遗发出的“2026年**轨道交通广告粘贴制作及灯箱片安装服务项目限价清单(补遗发布)”为准;任意一项的投标报价超过相应的招标控制价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 2026年6月3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