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原郑纺机地块A区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5-19 17:46 至 2026-07-18 17:46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19524.07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51年-2014年 | 活动历史 | ****机械厂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道路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路西、黄河** | |||
| 经度 | 113.637860 | 纬度 | 34.77906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4-01 至 2026-02-2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技术中心 | 单位联系人 | 朱性宝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9672 | ||
| **** | 单位联系人 | 严世珂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3151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品创****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浑浊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硝酸盐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严世珂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315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中心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5****315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原区**南路2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原郑纺机地块A区调查面积为219524.07m2(合329.285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3.637860°,北纬34.779065°,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08-325-K02-03地块、08-325-K02-06-03地块、08-325-K02-07-01地块、**路;南至黄河路、油脂北路、08-325-K02-10地块、08-325-K02-11地块;西至京广铁路线;北至郑纺机北路。该地块原地类为工业用地,原土地使用权****机械厂,现土地使用****储备中心,地块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和道路。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郑纺机原生产厂区。根据对郑纺机原生产厂区历史生产活动进行污染识别,调查地块潜在污染因子主要为:pH、石油烃(C10~C40)、砷、镉、镍、铜、汞、锌、多氯联苯、PCB126、PCB169、氰化物、氨氮、氟化物。 原郑纺机地块A区地块内共布设141个土壤采样点,各采样点位采样深度不同,最深采样深度达到30.5m,最浅采样深度为6m,大部分采样点位样品深度集中在12m左右。本次调查过程合计采集土壤样品总数为820个(不包含平行样),本次土壤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pH值偏差不大,地块内土壤呈弱碱性,各土壤样品的基本项+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PCB126、PCB169均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特征因子氟化物均不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特征因子锌、氨氮均不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各点位土壤样品特征因子总铬均不超出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所计算的风险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40个,根据实验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地下水检测因子除部分点位浊度及个别点位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外,其他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及对应的地下水计算风险筛选值。 根据本次调查地块的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监测因子均未超标,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地下水监测因子中除常规指标浊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氮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他监测因子均未超标,超标因子非调查地块特征污染因子,也不属于有毒有害因子,对调查地块整体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故调查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 ****中心原郑纺机地块A区满足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和道路的开发需求,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 |||||